目录/提纲:……
一、准确把握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特点
二、充分认识发挥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一)主席团的自身建设还不够完善
(二)主席团履职的源动力还不够强大
(三)主席团职责的法律法规授权还不够完整
四、解决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配备专职人大主席,依法强化主席团组织建设
(二)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依法把主席团工作推上新台阶
(三)履行服务保障职责,依法把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四)与时俱进,依法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的实践与思考
内容摘要: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是一个特殊机构,它的存在具有客观的现实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又普遍存在自身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授权不完整、履行职责的源动力不强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工作中既要不断探索创新,还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提升,切实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闭会期间 乡镇人大 主席团性质 履职源动力 自身建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乡镇人大会议期间的主持机构和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工作质量和效率如何,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
农村基层_建设将产生十分重要影响。根据近期对本行政区域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全面
调研所掌握的情况,本文着重
总结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方法。
一、准确把握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特点
法律并没有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具体职责任务,人代会闭幕也就意味着主席团任期已满。而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工作另有规定,即除主持本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镇人民政府工作等等,实际上把主席团变成常委会,是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2]。”四是任期特殊。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此可知,其任期最长应该是一年,也有可能半年或几个月。但县级以上人代会主席团任期都是本次预备会上产生,会议闭幕的同时任期结束。
二、充分认识发挥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有利于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也是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三个需要”:一是协助乡镇人大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十四项职权职责,在实践中,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例会一次,中途有选举任务时,一般会加开一次,每次会议时间最多两天,但大部分乡镇只安排一天,少数乡镇甚至只安排半天,在这一二天时间内要完全履行这十四项法定职责是很困难的。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也没有像县级以上人大一样设立常设机构代为行使部分实体职权,乡镇人大在我国_体系中的应有作用难于发挥出来。地方性法规所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实际上是协助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需要,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缺少发挥监督作用的常设权力机构的空白,因此,落实主席团职责、发挥主席团作用就是间接履行了乡镇人大的部分法定职责。二是践行民主集中制的需要。集体讨论,集体行使权力,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地方组织法虽然赋予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但闭会期间如果缺乏一个集体组织机构来行使职权,容易造成地方国家_机关与个人履职相混淆的状况,实际工作更需要一个组织机构集体来行使权力,所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三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氛围是其非常重要的职责之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依法办事是一种必然选择和行为方式。闭会期间通过一个有一定职能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引导和带领代表,广泛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的心声,化解纠纷矛盾,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全面推动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需要,同样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三、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依笔者来看,从上到下有逐渐走弱的趋势,反之则走强。由于理论研究和现实指导、关注不够,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履职实践在我国人大制度建设中是一个薄弱环节,有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没有解决,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席团的自身建设还不够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强与弱直接关系到乡镇人大及其代表发挥作用的好与坏,主席团的组织建设不完整表现为:一是机构编制未体现。地方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有机构、有编制,而乡镇人大则在各级机构编制中却无体现,乡镇人大干部占用的是乡镇党委或政府的编制。二是主席团组成人员的构成法律规定不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当然的主席团成员,并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但地方性法规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大约7至9人,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回复:“按照全国人大的惯例,每届第一次会议,政府组织人员可以参加主席团”[3]的要求,不少乡镇政府组成人员进入了主席团,同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乡镇政府下属的“七所八站”负责人是否可以进入主席团,造成各地的实际做法较混乱,监督作用难于发挥。三是兼职乡镇人大主席对工作影响较大。据统计,江西省共有139 ……(未完,全文共6194字,当前仅显示21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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