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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研究

发表时间:2014/2/10 12:53:07
目录/提纲:……
一、高陵县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的必要性
(一)政策要求
(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三)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一)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
(二)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三)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三、实施“三资”监管创新的基本做法、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做法
(二)主要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对策思考
(一)明确指导思想
(二)严格监管程序
(三)注意工作方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
(五)强化队伍建设
(六)完善绩效考核
……
陕西省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研究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一、高陵县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的必要性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始终是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命根子”。“三资”问题既是农民关注的热点、农村干群矛盾的焦点,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投入增加、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三资”监管无疑是农村党风廉政工作应该抓住的核心问题,抓好了“三资”监管,也就抓住了农村党廉的牛鼻子。关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政策要求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2009年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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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发包、延期发包等,不是“一支笔”,就是“一句话”,村民自治演变成“村官自治”,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被肆意剥夺。三是手段的欺骗性。有的村干部钻村民信息不对称的空子,采用虚开发票、虚假合同、虚报冒领等手段,蒙混过关,混水摸鱼;或者以“两委会”集体决定的名义,愚弄群众,谋取小团体利益。四是敛财的贪婪性。一些村干部把集体“三资”视为“唐僧肉”,任意“宰割”,“小村官”蜕变成侵吞十万百万的“大蛀虫”。一个个典型案例说明,农村“三资”事务由于监管长期弱化,演变成了滋生腐败的“黑洞”,损失的是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失去的是党心民意。如何在村民自治的总体框架下,破解“三资”监管的难题,被严峻的现实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一)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
高陵县是“泾渭分明”自然景观的所在地,是渭北黄土高原第一阶地,属西安市管辖。仅201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已突破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44元。该县已连续三年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位列63位。连续五年进入陕西十强县行列,2011年进位到第四位。该县总面积294平方公里,辖5镇3街2个管委会,88个行政村,全县有740个村民小组。总面积44万亩,农业用地26万亩,总人口33.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农户5.4万余户。2011年底有经济收益的行政村84个,没有经济收益的村4个,其中,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48个,5-10万的11个,10—50万的21个,50—100万的2个,100万以上的2个。村级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家转移补助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级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补偿费、公益性捐款、其他等收入。全县88个行政村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之前资产总额为14859万余元,其中货币资金总额为558万余元,固定资产总额为8717万余元。固定资产主要由土地、在建工程、房产、办公设备等构成。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31.37万亩,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23.7万亩,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7.65万亩。
(二)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已成为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矛盾冲突的焦点、统筹城乡的难点。该县在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前的基本情况是:一是村组集体资金未能全额由乡镇代管,少数村民代表自行保管集体资金;二是村级备用金超过限额,库存现金中白条抵库现象严重;三是应收账款难以回收,集体资金长期被少数村民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四是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村级招待费难以控制,村干部以各种名目发放自行发放奖金、津贴和各种补助;五是资产、资源的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未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招标投标,存在着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上交承包费用的方式不规范等现象,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
就该县情况来看,虽然从2010年起,该县88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和村干部的用权行为实施了一定监督,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由于自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县乡两级逐渐放松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基本没有搞过清查,加之受“新官不理旧账”的陋习影响,近30年全县各村“三资”家底基本都是一笔“糊涂账”,致使一些素质不高的村干部利用处理“三资”事务的机会,浑水摸鱼,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由此引发的农村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很大。透视该县近三年369起涉农信访件,253起都与“三资”问题有关,约占涉农信访总量的69%。这些现象说明:位不在高低,权不分大小,如果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官”腐败问题,更是直接侵害农民切身利益,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动摇党在农村基层_的基础。因此,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不仅是一项当务之急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非抓不可的政治工作。
(三)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走访,当前该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监管不严。农村财务监管制度不落实,账务混乱,白条入账相当普遍,账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胡支乱花现象严重;二是处置不当。在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承包费用不入账、合同不规范等;三是产权不清。没有建立集体资产台账,造成资产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甚至长期闲置。对政策性补助形成的集体资产,大都未作明显界定;四是干部不廉。由于监管缺失,部分村组干部在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以及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利用手中权力,虚开发票,贪污贿赂,侵吞集体财产或者为亲朋好友谋取便利。如集体土地发包、分红等都由是村官个人说了算。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着农村和谐稳 ……(未完,全文共10663字,当前仅显示25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陕西省高陵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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