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市委
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奉献青春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市“青春驿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团委:
为进一步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团省委关于加强枢纽型团组织建设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市“青春驿站”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1、建设“青春驿站”是共青团组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着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领导的青年群众组织,共青团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青春驿站”建设,可以完善、补充团组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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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在“青春驿站”建设和推进上存在以下问题:
1、进度缓慢。“青春驿站”工作安排以来,各县市区团委响应积极,但整体工作推进较慢,工作进度参差不齐,个别县市区建设工作无实质性进展。
2、覆盖面小。部分县市区对“青春驿站”的职能任务、服务项目认识上存在偏差。在选址上将“青春驿站”建设在团委机关或远离县域中心的位置,不能面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不能形成很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发挥作用。
3、作用较弱。部分县市区团委在“青春驿站”建设中,为完成目标任务,只是将团市委统一的制度、匾牌上墙,并无实质性内容。“青春驿站”缺乏工作人员,缺乏有效服务手段,开展工作不够甚至从未开展工作,存在“假”“空”等现象,使“青春驿站”建设流于形式。
三、总体目标
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各县市区团委在完善原“青春驿站”的基础上,着力抓建临街式“青春驿站”分站建设,在县域中心位置建设临街式“青春驿站”分站至少一家,分站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要严格按照“青春驿站”建设要求,选配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四、实施步骤
1、全面建设阶段(1月1日—4月15日):各县市区团委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县市区实际,在县域中心位置,建设“青春驿站”分站。建成的“青春驿站”分站将为广大市民提供城市推介、交通问询、活动发布、环保宣传、城管投诉、_服务、自护教育、心理咨询、爱心交换、单车充气、手机充电、紧急救护等11项基础性志愿服务功能和搭建联系、培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枢纽型团组织平台。各县市区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青春驿站”分站的有效运行。
2、检查验收阶段(4月15日—4月25日):团市委将对各县市区 “青春驿站”建设情况检查验收。通过查“建设完成情况”,看“青春驿站”建设是否完成;查“社会组织入驻情况”,看“青春驿站”是否培养、联系、发挥社会组织效能;查“志愿服务活动”,看“青春驿站”运营是否科学长效。
3、评比表彰阶段(4月25日—5月4日):
总结各县市区团委“青春驿站”建设工作,对各县市区“青春驿站” 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评比表彰。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团委,团市委将进行统一表彰,对未达到建设标准或未完成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团委,将采取全年工作一票否决,不参与2014年团市委任何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团委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青春驿站”建设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领会“青春驿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青春驿站”建设工作摆在县市区团委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
汇报此项工作, ……(未完,全文共2336字,当前仅显示14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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