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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4/2/27 21:02:44

**市财政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现就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认真细致做好财政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1、传达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局党组在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市财政局的贯彻落实措施。
    2、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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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有关重要文献。
   2、开展讨论交流。局党组书记上党课,局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各党支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全局举办学习交流会;各处室单位联系学习吴仁宝、沈浩、兰辉、赵亚夫等先进典型,结合新时期财政部门职责定位和财政干部肩负使命,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组织开展“财政政策法制宣传月”活动。
   3、拓展交流方式。采取党组成员下沉支部参加学习交流、支部普通党员全体党员大会登台亮相作交流发言、党组成员自拟题目在班子成员间学习交流的“下沉式、上浮式、平移式”学习交流方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成效实在的学习讨论交流活动。
   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坚持开门搞活动,围绕反对“四风”查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的内容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上门征求意见、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本局干部职工、预算单位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拟召开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各个层次的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听取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业务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处室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窗口服务单位尤其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以好的作风真心诚意地聚焦“四风”听取意见。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主要采取座谈和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领导班子作风方面总体情况、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民主评议,对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通过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做到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态、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带着问题学习讨论,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问题是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哪些问题 ……(未完,全文共2179字,当前仅显示13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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