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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公务员职位分类(上)

发表时间:2014/3/8 13:32:41
目录/提纲:……
一、中国现行公务员分类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多样化的公务员职务序列
(二)为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
二、中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立法思想
(一)由粗到细,为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
(二)以优化管理为目的
(三)以激励保障为主线
三、类别划分
(一)专业技术类职位
(二)行政执法类职位
……
干部学习讲稿:公务员职位分类(上)
  宋世明 教授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公务员职位分类在公务员法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公务员法在总则当中确立的一个管理原则,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分类是管理科学化的基础,也是科学管理的基础。
  从世界各国来看,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大体有两大方式:第一是职位分类;第二是品位分类。大家对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区别比较熟悉。
  下面,我用比较简单的语言再把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四大区别给大家做一下简要的介绍。
  第一个区别,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进行人与事的匹配,机关当中是有工作的,是有任务的,是必须有事,这叫工作职责,但是工作职责必须由人去完成去承担,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匹配人和事。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达到人和事的有机匹配,这是第一个区别。
  第二个区别,职位分类要求职位申请者必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技能,不特别讲求学历的高低,是职位分类;但是品位分类在入口要求申请者有较高的学历,而且在录取排序的时候,学历越高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这是第二。
  第三个区别,在楼梯口对职位分类来说,在楼梯口它是讲求凡升必考,笔试、面试、考核。品位分类呢?品位分类的楼梯口所谓的楼梯口是职务晋升,在职务晋升环节上它是讲求年工序列,在年工序列的基础之上注重工作实际,所谓的工作实际一般理解为年度考核等次的高低。好了,第三个区别就是楼梯口,它的要求不同。
  第四个区别,对职位分类来说,级别根据职位走,对品位分类来说级别跟着人走,这是它的第四大区别。我给大家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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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条件。规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就是明确需要做什么,最后句话是规定任职资格条件。所谓的规定任职资格条件就是明确什么人来做。如果一个职位没有任职资格条件,这个职位在录用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依据,这个职位如果需要竞争上岗,就毫无根据,所以职位设置是职位分类制度的微观基础。这一部分就属于一个导向型的内容。
一、中国现行公务员分类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下面,我给大家汇报第一个问题。中国现行公务员分类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呢?我们锁定了公务员之分类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公务员的职务分类,公务员的分类制度设计就锁定了自己的目标,否则的话,公务员法当中关于公务员职位分类设计就容易无的放矢。在立法的过程当中,经过立法调研,经过方方面面,群策群力最后锁定了我们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面临两大问题:第一大问题缺乏多样化的公务员职务序列,第二位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总和起来可以概括一句话,中国公务员分类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为公务员提供的职业发展渠道过于单一化。
(一)缺乏多样化的公务员职务序列
  首先我给大家简要介绍第一个问题:缺乏多样化的公务员职务序列。大家都知道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章为公务员提供了两个跑道,第一是领导职务序列,第二是非领导职务序列。大家都清楚领导职务序列的吸引力比非领导职务序列的吸引力大得多。大家都知道在机关当中有一类特别的公务员有一个特别的公务员_,这个特别的公务员_就是专业技术公务员或者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比如说公安当中的法医、质检系统、海关系统专门从事检验检疫专门从事技术标准研究的公务员,这一类公务员大部分职业生涯主要是在跟数据打交道、跟物打交道,这样的公务员当领导职务的可能性一般来说比较少,因为他的本职工作给他提供的可能性给他提供当领导职务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换句话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他的本职工作要求他立足本职工作,当本职工作的专门家,不要把主要的兴趣主要的精力谋求领导职务的晋升,如果有机会,通过任命、通过公开选拔、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那是求之不得。但是如果走不上,这一批公务员根据现在的制度安排,它主要是走非领导职务序列。大家都知道什么叫非领导职务序列呢?分八个职务层次,最高巡视员,最低办事员。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专业技术的本职工作在哪一点上跟这个职务名称是相符的?好了,我们长话短说,非领导职务序列特别是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名称职务层次很难调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积极性,很难拴心留人,很难吸引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安心在机关当中工作。这就是缺乏多样化的职务序列,它的表现还有很多,因为时间关系仅仅以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为例。
(二)为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
  (二)为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我给大家举一个小小的案例,广东某县县直机关33个党政工作部门中,23%的正科级干部任职10年以上,最长达16年;63%的副科级干部任职10年以上,最长14年。这是在一个研究报告当中提供的真实的数据。大家可以设想一下,一个公务员在长达十年甚至是十六年的时间上职务层次得不到任何提升,对这个公务员的激励可能性就比较小。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关键的一个原因,大家都很清楚:1、我国没有_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现在依然如此,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我国公务员职务层次是由所在机关的机构规格决定的,在县里最高的职务层次,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他是属于处级,就是县长和县委书记,县长是纯粹的公务员,县委书记参照公务员来管理,公安局的局长、税务局地税局的局长在地方上叫身居要职,但是根据现行的规定,县的公安局的局长、县的地税局的局长其职位层次是正科级,副局长才是副科级。长话短说,我们国家的公务员五百多万,其中58%的公务员在县乡两级。这58%的公务员一生当中的职业生涯他的晋升的台阶按照现在的设计基本上是2—3个,多数公务员一生当中的发展台阶只有两个。哪两个?比如说一个大学生毕业之后实习期结束转正就是科员,经过多年的奋斗,下一个职务层次就是副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就是副科级,在职务层次上他就相当于地税局的副局长,对绝大多数的公务员来说,一生当中如果他离不开县级机关,职业生涯这个职业晋升的台阶也就是两个,只有极个别的公务员风云际会,种种原因,有三个发展台阶: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相对应的领导层次就相当于是科长,在地方上叫各个局的局长。
  公务员的分类制度必须解决这两大问题,这两大问题我们简要的回顾一下。第一缺乏多样化的职位序列,难以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二为基层公务员提供的晋升台阶太少。为了调动绝大部分公务员的积极性,必须提高公务员制度的公平性,为绝大部分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的通道。好了,这是第一个问题。最后总结一句话,克服职业发展渠道的过于单一化,是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设计的目标所在,也叫目标定位。当然它的价值所在是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中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立法思想
  二、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立法思想。这个立法思想是根据我们刚才所说的分类制度当中所面临的问题所决定的,也就是根据问题确定立法思想,根据立法思想确定具体的制度设计。这个立法思想我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是由粗到细,为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第二句话就是以优化管理为目的。第三句话就是以激励保障为主线。
(一)由粗到细,为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
  下面我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由粗到细,为进一步完善留出空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章第一条是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但是坦率的说,我们国家实行的职位分类制度并不标准并不规范,我们没有职位分类,只有职务分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公务员法在设定职务分类制度的时候只能由粗到细,为进一步的完善留出空间 ……(未完,全文共13141字,当前仅显示31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公务员职位分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