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任务目标
(一)规范服务
(二)严明纪律
(三)规范用语
(四)规范场所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具体实施阶段
(三)总结评价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广泛发动群众
(三)切实抓好落实
(四)注重改革创新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服务对象和方式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合规
(二)诚实守信
(三)公平公正
(四)安全便捷
(五)优质服务
三、行为规范
(一)岗责分明
(二)仪表端庄
(三)服务热情
(四)办事严谨
四、服务场所规范
(一)统一服务环境
(二)公开服务承诺
(三)公布办事流程
(四)服务场所安全便利
五、工作规范
六、服务监督规范
(一)服务对象监督
(二)上级监督
(三)社会监督
(四)内部监督
(一)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
(二)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工作日白天饮酒
(四)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
(五)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
(七)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
(八)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
(九)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
(十)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案件处理情况
一、接待窗口文明用语
(一)请问您办理……
闽劳险局〔2014〕9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现将《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报送省社保局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开展
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6号)精神,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全省社保经办窗口
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一系列
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密结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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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和举报电话,配备防火、防盗、监控、医护急救等设施。有条件的单位,要不断提升信息化、电子化、智能化以及“一站式”服务水平。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2014年年初开始,持续到2014年10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以前完成,主要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二)具体实施阶段。3月至8月,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普遍开展改进服务作风专项行动。按照整改服务、规范服务、提升服务三个逐步递进的层次,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第一步,整改服务(3-4月):
1.自查自纠。工作理念上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程序上强化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工作作风上强化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工作实效上强化提高效率、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对照自查。对梳理出的问题,整改面要达到100%。
2.畅通渠道。构建多种测评渠道,如电话回访、短信评价、网络投票等形式,加强对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测评工作。建立民评代表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监督指导作用,畅通评议监督渠道。
3.典型引领。梳理近年来人社系统在窗口服务领域的先进典型代表,同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各单位、各地区要有计划地确立一批重点示范窗口、岗位、个人,树立新的典型代表,充分发挥典型代表的示范作用,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
第二步,规范服务(5-6月):
4.改革审批。对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中的审批事项,要公开审批标准,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复杂事项办理不超过5个环节,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积极推行“联审联办”、“同城通办”等审批机制,进一步提高效率,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
5.优化流程。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做到集中收件、统一服务电话、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少受罪,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舒适度。
6.推行标准。要加强标准化的基础性建设,大力提升硬件配套设施水平。在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文明用语》、《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禁语》的规范要求,并进一步细化各个具体环节,形成标准体系。
第三步,提升服务(7-8月):
7.建强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培训和职业纪律、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岗位练兵、工作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8.提升手段。在完善基础硬件配套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把社保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单位门户网站,通过电子化、智能化、网络化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9.持续改进。对日常巡查、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检查、效能投诉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对于没有条件立即改正的事项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对事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投诉,特别是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要尽快查办;对重大、紧急投诉事项,必须立即进入办理程序。
(三)
总结评价阶段。9月至10月,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成果。各单位对专项行动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果进行系统的梳理,搞好横向交流和借鉴。二是考核评议。采取自上而下、逐级逐项逐人的方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公示。三是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一步研究完善改进措施,9月15日以前将总结书面材料报省社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吴正斌局长为组长,张晓平、郭绍涌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业务指导小组负责具 ……(未完,全文共8580字,当前仅显示23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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