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主岗副岗”工作机制
二、实行“主岗副岗”工作原则
三、实行“主岗副岗”的人员范围
四、岗位选择要求:
五、选择副岗的方法步骤
六、副岗位工作期限及考察评价
……
人民检察院推行“主岗副岗”工作实施办法草案
根据人民检察院推行“主岗副岗”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本着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锻炼检察队伍的原则,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干警中试行 “主岗、副岗”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主岗副岗”工作机制
本院在编的检察干警履行好本职工作(即主岗)的前提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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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择办案岗位做为副岗的人员应当具备办案资格;无办案资格的人员可以选择办案部门作为学习岗位。
3、特殊s_m性质岗位(如档案管理、线索_等)及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如财务会计、技术等)不设副岗。
4、业务部门30岁以下且没有综合部门工作经历的科级后备干部应当选择一个综合部门做为副岗。
5、选择副岗应当符合《
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
五、选择副岗的方法步骤
第一步:由各科室向政治处上报需要副岗人员的数量和承担的具体工作岗位,政治处根据各部门上报数量、各副岗的岗位性质、我院现有人员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各部门副岗的岗位及数量,报党组研究同意后向全院干警公示。
第二步:所有参加择岗的人员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按照公示的具体岗位填报1~2个副岗志愿,由政治处及院党组根据本人志愿,结合全院整体工作需要,统筹确定适当的锻炼岗位。
第三步:将确定的副岗人员及副岗岗位在全院公示。
第四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与到本部门锻炼的副岗人员进行工作对接。
第五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为每位副岗人员确定一名培养责任人,培养责任人由本部门的中层干部或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副岗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历、个人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适当工作,确保副岗人员每年承担2项以上副岗工作,并负责对副岗人员在本部门工作期间的管理及工作成果的考察评价。
六、副岗位 ……(未完,全文共1241字,当前仅显示7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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