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C法院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计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实例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
2、犯罪形态——团伙化
3、犯罪手段——暴力化
4、作案方式——成人化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不恰当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1、家庭残缺型
2、家庭放纵型
3、家庭粗暴型
4、家庭事业型
5、家庭不良型
(二)学校教育不规范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
1、学校教育思路有偏差
2、学校心理教育不成熟
3、学校教育方式不恰当
4、学校管理工作不到位
(三)社会环境不规范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原因
1、负面思潮的影响
2、社会恶习的影响
3、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
(四)未成年人自身特点与犯罪的关系
2、学习借鉴的模仿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与预防
(一)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
1、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为孩子的明天奠基
2、打造优秀的学校教育,为孩子的成长铺路
3、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清障
(二)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
1、坚持教育为主,认真审理好未成犯罪案件
2、坚持人性关怀,落实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3、坚持犯罪记录封存,促进犯罪后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从审判实践角度,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矫正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下带普遍性的、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被一些社会学家称为“三大公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未成年人染上恶习、走上犯罪道路,给无数家庭造成悲剧,也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本文拟从C法院审判实践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简单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提出一点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正的思考。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C法院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计
C法院系城区基层法院,地处工商业发达的中心城区,人口流动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多,属于犯罪高发区。近年来,C法院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合议庭,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了专门的审理,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还通过法庭审理进校园、校园普法讲座和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未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降反升,一个个未成年人在花季年龄走上犯罪道路,影响了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C法院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统计表
年度 案件数 人数 主要案件类型(人) 年龄段(人) 在校情况(人)
抢劫 盗窃 故意伤害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已满16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中门口与陈某汇合。后牟某联系了被告人李某、张某乘的士前往新三中门口,与陈某等人汇合。周某携带两把砍刀,与丁某等分批赶到新三中,与陈某等人汇合,到后将砍刀分给陈某一把。陈某召集众人分乘两辆的士车,前往吃饭的火锅店外,与打的前来的刘某、潘某等汇合后,带领众人,手持砍刀冲进店内,将张甲背部及左手砍伤,刘某用啤酒瓶砸伤张甲头部。随后,陈某等12人迅速逃离现场。后经鉴定:张甲因外伤致左腕离断,左腕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左侧腕掌关节开放性骨折脱位导致手掌功能丧失不能对指和握物,其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
案例三:猥亵妇女已犯罪,劫人财物更难逃
胡某,1995年6月14日出生,未满18岁。
2012年11月2日凌晨1时许,胡某走在宜宾市翠屏区戎州桥上,见被害人杜某某(女)独自站在桥中且四周无人,便上前用手拍被害人杜某某的屁股,见其未反抗,便用手挽着杜某某,并用手从其衣领处伸进去摸其胸部,边摸边走。期间又叫杜某某将身上的手机和钱拿出来,杜某某不同意,胡某便用手去强抢杜某某手中的手机并叫其关机,杜某某答应自己关机后,胡某放弃了继续争抢。后胡某将杜某某推行至戎州桥头城头方向一广告牌下面,不顾杜某某的反抗继续做出猥亵动作,杜某某以换个地方为借口,趁胡某放松警惕时,迅速跑开并打的士逃离,随即报警。
案例四:为争强推人下坎,故意伤害致人亡
郑某,男,1997年9月21日,未满16岁。
2012年10月1日17时许,郑某闲逛至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青桥村青大组“大鱼建”桥旁山上小路,与途经此处回家的被害人钟乙(女,22岁)发生碰撞,郑某随即推了钟乙,二人因此发生抓扯,期间郑某将钟乙推下路边十余米的陡坎后坠入河中,郑某见状未向周围呼救,沿着钟某坠下的地方下到河边,营救未果即逃离现场,致钟乙溺亡。经鉴定,钟乙系溺水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综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统计和一些具体的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明显,类型集中,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1、犯罪年龄——低龄化。未成年人指的是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在逐年降低,人数却在不断增加,其中16岁以下甚至14岁以下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数不断增加,14-16岁近年的犯罪人数达118人。还有部分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人中,犯罪者以缀学的青少年为主,在校学生犯罪的比例也有增加的趋势。
2、犯罪形态——团伙化。未成年人犯罪较多表现为共同犯罪,常常有一定的组织团伙——“团体”。或者是学校中的一些非正式_,或者是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的“哥们”、“姐们”。如案例一和案例二均属于共同犯罪,均具有“非正式团体”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其中一人想到干点什么,其他常常会积极附和,不会去考虑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常常是一念之间就会铸成大错。
3、犯罪手段——暴力化。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在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等恶性案件上。盗窃常常是由于沉迷网络或养成抽烟喝酒等恶习,又缺乏经济来源,从而走上铤而走险的盗窃之路。抢劫和故意伤害带有较强的暴力倾向,实施犯罪时的手段较为残忍,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大多数情况下出于冲动或“临时起意”,如案例二中的陈某就是因为一点小争执,在被打一耳光之后,纠集一帮“哥们”报仇,一时冲动却酿成大祸。
4、作案方式——成人化。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犯罪行为的偶发性强。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成人化的趋势,实施前“哥们”先在一起商量,作案时相互配合,甚至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审讯。此外,接触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后,未成年人自制力差较差,产生性犯罪的情况有所增加,案例三中的胡某,犯罪时年仅17岁。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特定的环境。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可以发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往往是未成年人其违法犯罪最初诱因。当然,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其自身身心特点和个人的行为习惯等原因。
(一)家庭教育不恰当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不当或者缺位,必然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从而成为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这正如我国古代所说的“养不教,父之过”。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1、家庭残缺型。家庭教育具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今,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关系不稳定,再加上其它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些单亲家庭中,相当多的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容易使产生心理的缺陷,脆弱敏 ……(未完,全文共10493字,当前仅显示24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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