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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两站合一”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22/9/6 11:58:45
目录/提纲:……
一、建设背景
二、总体要求
三、目标任务
四、具体措施
(一)统一挂牌
(二)人员配备
(三)整合资金
(四)融合发展
(五)明确职责
2、负责儿童主任管理,做好选拔、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
5、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
五、有关要求
……
2022年全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两站合一”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省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市民政局《2022年全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两站合一”建设方案》的通知(**民字〔2022〕1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全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两站合一”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由民政部门承担协调保护机制的具体工作。2021年12月22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省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十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挂牌。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合署办公,已建成的社工站加挂未保工作站牌子,格式为“**县**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样式与社工站牌保持一致。未建社工站的地区要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同步启动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建设。
(二)人员配备。未保工作站人员配置采取“1+1+N”形式,即“1名站长+1名副站长(驻站社工)+辖区内儿童主任”,其中站长由乡镇儿童督导员担任。驻站社工由县民政部门配备,一般按照不少于1人配备驻站社工。驻站社工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也可以通过现有人员转化提升(如镇级民政办“以钱养事”岗位人员、社区网格员转岗等)。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儿童主任100元/月的通讯、交通补贴。未保工作站由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的,可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通讯、交通补贴纳入购买服务协议中,承接机构根据购买服务协议规定的标准配备驻站社工。驻站社工一般要求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非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要在具有 3 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且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督导下开展工作。驻站社工薪酬可参照《关于构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和报酬体系的实施方案》(襄改委发〔2020〕4 号)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三)整合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运用福彩公益金、社会救助金、财政等各项资金,打通使用未保工作站和社工站建设资金。由县民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途径建设的未保工作站,购买主体为县民政部门,承接机构为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购买服务经费中10%可用于未保工作站布置及基本办公设施配置(如购买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产权属于县级民政部门),70%用于承接机构及驻站社工的服务费用,20%用于活动开展、办公耗材、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确定的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驻站社工,组织开展相关服务。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融合发展。社工站要积极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_提供关爱服务,通过引入社工专业力量,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未保工作站要积极参与社工站开展的各类儿童服务项目、社工活动,共同培育发展儿童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覆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五)明确职责。未保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2.负责儿童主任管理,做好选拔、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
3.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
4.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对 ……(未完,全文共2482字,当前仅显示15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2年全县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站“两站合一”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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