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夯实基础,为试点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一)建立机构,培训队伍,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体系
(二)加强宣传,形成了试点村广大农民理解支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组织试点村利用广播、橱窗等形式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二、抓关键环节,典型引路,试点工作稳步实施
一、被征地农民参保方面:
(一)、年轻村民对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多数年轻农民有一定的创收能力,认为参保无所谓
(二)、集体补助不统一,参保不均衡
(三)、个别村两委班子意见不一致,造成参保阻碍
(四)、参保出于即得利益
二、失地农民就业方面:
(一)、失地农民就业意识不强,不想着就业
(二)、失地农民缺少外出务工技能,不愿意就业
(三)、失地农民找不到挣钱门路,不知道怎样就业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二、协调村委意见,达成参保共识
三、循序渐进,逐步实行,最终达到全覆盖
四、适当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六、采取失地农民就业政策扶持措施,鼓励失地农民创业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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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现状的调查报告
随着现代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
农村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其基本生活、就业、养老等一系列问题显现出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县于2005走年10月份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导小组,通过去外地取经,深入失地农民较多的镇、村
调研,召开失地农民座谈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拿一点、村级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原则,并根据失地农民收入情况制定出台了《滦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滦政发[2005]29号)和《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方案》(滦人劳字[2005]24号)文件,明确规定:男年不满60周岁、女年不满55周岁的人员,从三个不同的保障档次中,自愿选择一个档次缴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年龄缴费标准依次递减。缴费的最高标准为2.1万,最低标准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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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规范化工作要求,我们制订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制度、基金管理制度、退休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印制了《滦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滦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滦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滦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为开展试点工作做好了业务准备。
二、抓关键环节,典型引路,试点工作稳步实施
2005年11月下旬,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试点村参保工作的如期进行,我们把村集体经济条件好、两委班子比较硬的滦州镇毛庄村作为试点中的试点,抓典型,促突破组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多次深入到村进行宣传、帮助、指导,通过召开各种会,解惑释疑,反复
动员督促村两委班子研究制定村集体补贴方案。该村经过召开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了每位参保人员补贴2600元的村集体补贴方案,仅一个月就有87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毛庄村的影响下,其他试点村的参保工作也陆续开展起来。
鉴于“试点引路”方案运行比较成功,于是在试点成功运行一年以后,于2006年12月对全县范围内人均土地不足0.5亩的被征地村全部实行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截止到2014年6月底,我县已先后有滦州镇、古城版、响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36个被征地村的5120名农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5049.1万元,
财政应补贴2781.9万元,村集体补贴226.14万元。为4605名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农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发放养老金4414.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但是,我们在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参保人员少,参保范围小、失地农民就业渠道窄,进而造成基金积累少,失地农民大部分无稳定的工作。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地农民参保方面:
(一)、年轻村民对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调查数据显示,参保人员占应参保人员人数的5.6%,而参保人员中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占参保人员的5%。分析原因:一是多数年轻农民有一定的创收能力,认为参保无所谓。二是年轻村民存在存在等待思想,由于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村民敞口接收,采取自愿参保的方式,年轻村民不急于参保,而是考虑等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参保,加之企业用工流动性较大,年轻村民遇到合适的就业机会就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保障系数会更大一点儿。
(二)、集体补助不统一,参保不均衡。
限于各村的经济实力,村集体补贴不一。有条件的村全部由村集体负担,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全部参保;无条件的村没有补贴,大多数村民无力参保。因为补贴标准不同,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参保能力和参保的积极性,影响参保人数,进而造成不同村村民参保人数和心理上的不平衡。
(三)、个别村两委班子意见不一致,造成参保阻碍。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想参保,但由于涉及到村集体补贴,都需要通过村委的讨论。有个别村在制定村集体的补贴方案时,村两委班子意见不一致,不能确定村集体补贴方案,造成参保困难。
(四)、参保出于即得利益。
调查中发现,在已参保的5120人中,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达5016名,占参保人数的98%。参保人员大多是已达到领取年龄的村民,交钱后就可按月享受养老金,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就不参保,等到达到年龄后在参保,既得利益思想严重。不利于资金沉淀、基金储备不足,财政压力较大。
二、失地农民就业方面:
农村失地农民就业存在“不想着就业、不愿意就业、不知道怎样就业”这三方面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就业意识不强,不想着就业。目前一部分失地农民安于现状,一部分人把土地补偿金用作原始资金进行一些力所能及地经营活动,而有部分人则是坐吃有限的土地赔偿金,就业意识不强。
(二)、失地农民缺少外出务工技能,不愿意就业。由于一些失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素质低,没有一技之长。在失去土 ……(未完,全文共4111字,当前仅显示20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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