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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4/8/12 19:05:43
目录/提纲:……
2、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1.5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4.3移交事项移交事项按各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4.4.2主管级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主管级以下员工由部门主管监交
3、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做任何赔偿
……
离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的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收工作,保证离职程序规范化。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 离职管理
3.1 正常辞职
3.1.1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3.1.2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1.3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辞退)申请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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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用人部门、管理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工作,如有必要,可申请其他人协助,《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面谈经理共同签字,并由管理部存入档案室。
3.4 移交、监交
3.4.1 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管理部发给《移交清单》依规办理移交手续。
3.4.2 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后送管理部备查。
3.4.3 移交事项
移交事项按各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4.4 监交
3.4.4.1经理或以上级别员工由总(副)总经理签名,情况特殊者由总经理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3.4.4.2主管级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主管级以下员工由部门主管监交。
3.5 薪资
3.5.1 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财务部方可结算薪资。
3.5.2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管理部凭《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3.5.3 管理部将所有员工未结算的薪资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10号予以发放。
3.6 管理
3.6.1 员工离职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
3.6.2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做任何赔偿。
3.6.3 在辞职期内,如有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3.6.4 如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制度3.1所述),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员工按以下方式对公司作出补偿后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员工扣除2天日薪,正式员工扣除10天日薪并扣除离职当月的社保费用(个人和单位承担部分)。
3.6.5 离职期间原则上不 ……(未完,全文共1539字,当前仅显示9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离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