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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发表时间:2014/8/13 21:27:37
目录/提纲:……
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二是社会_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
三是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农民进城务工构成障碍
四是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手续多、收费多,成本高、负担重
五是农民进城务工有组织的少、受培训的少,工作稳定性差、就业竞争能力弱
六是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各自为战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
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
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
三是对农民工输出入就业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要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
(四)要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
一是建立双向_机制
二是推行流动会籍制度
三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
(五)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对农民工输出实施产业化经营、基地化管理
二是建立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基地,实行规模化管理
(六)要拓展统筹内容,为进城农民工降低城市门槛创造生存条件
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强化就业培训,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生存条件
(七)要健全机构,加强力量,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
建立_联动协调机制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其合法权益维护问题已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由于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在城镇对农民工普遍存在限制性现象,特别是“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明显,在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子女入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较严重的歧视性现象,使许多有进城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被挡在了城市门槛之外,许多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是社会_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影响,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能还不能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加上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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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大、规模小。
六是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工商、公安、建设、教育、计生等部门围绕农民工的服务管理都从部门角度制订出台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影响了对农民工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如工商部门强调繁荣市场,主张多办快办营业许可证;计生部门把检验计生有关证明作为前置条件;税务部门为征缴房屋租赁税费要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由于部门在服务管理中只考虑自身利益,相互通气少,导致重复登记或登记遗漏现象严重。此外,一些涉及农民工的民事事件,由于部门之间互相推拖,也增加了农民工的_难度和成本。
搞好农民工的_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笔者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践证明,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也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_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精神,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要本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_和制度。
(二)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各级党委、政府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年度计划,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按照减化手续、降低收费的原则,以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安家落户的政策安排。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农民工输出入就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在组织农民工输出时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体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自主择业、_流动、有偿服务原则;在吸收农民工就业时,要一视同仁,为农民工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要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_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集人、主持人,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同时,尽快建立以劳动保障部门为牵头单位,公安、计生、建设、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服务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建立以工会为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计生、建设、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_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信息互动、事件案件互报、相关事情协商的_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将农民工_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列入考核奖惩体系。
(四)要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一是建立双向_机制。输出地要主动与用工地党政工组织取得联 ……(未完,全文共3813字,当前仅显示19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