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国土/计划规划/调研报告/>>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发表时间:2022/11/7 14:48:24
目录/提纲:……
一、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比例较低
(二)转让合同不规范
(三)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四)配套措施缺乏
二、对策建议
一是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
二是规范转让合同
三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土地承包权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一、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比例较低。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可以采用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现实中,各种流转方式的适用比例有很大差距,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比例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了土地流转的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内容以及流转管理等。但是,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有的规定不甚合理,不能有效合理的解决土地纠纷,在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一方面,相关规定不够合理,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未要求农户必须登记备案,也正是因为自愿登记的法律政策,很多农户选择不登记,导致监督部门不知道受让户是谁,出现农户将土地转让给非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的现象,违背了《农村土地承包》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另一方面,立法限制过于严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规定过于严格,弱化了村民的自主转让权,不利于土地的流转。
(四)配套措施缺乏。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实践中转让是最为彻底的流转手段之一,而转让之后农户很可能丧失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所以只有这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配套相关的配套措施。一方面,社会保障不到位。城市居民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虽然现在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以及较低保障层次的养老制度,但最基本而且是最重要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还未建立。很多农户不敢转让,害怕转让之后失去土地而无法生存或者生存比较困难。另一方面,转让市场建立得少并且很不完善。虽然我国有些地方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但是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建立相关的市场。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但因其发育不成熟,实际上存在着有地无市的现象。
二、对策建议
一是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率,提高土地流转率,同时发挥村集体作用,统一整合农户土地,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转包给大规模农业合作社,拓展多种土地流转方式的生存空间。
二是规范转让合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严格 ……(未完,全文共1758字,当前仅显示11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