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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发表时间:2014/12/6 17:19:56

中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1、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均书面通报到单位及个人,迟到、早退3次以上和1次半天旷工,纪检组书面通报载入个人廉政档案,每通报1次在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扣科室、单位和个人2分;5次迟到、早退或3次半天旷工以上,纪检监察组视其情节轻重书面建议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在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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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心学习组安排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内容2次以上,以书面记录为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党组和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讲党课2次以上,以记录和课件为准;年终需提交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汇报材料,监察室负责收集整理。
5、局党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大力营造廉政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局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
6、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①;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安排意见②;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勤政谈心谈话(一年2次以上)③,以书面记录为准;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是否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年2次以上)④,以书面记录为准;按规定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变动情况⑤,以每年提交的个人事项报告表为准;书面提交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⑥,年终按规定时间随同工作记录资料送交监察室,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汇总统一上交和备查。
7、局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按时提供与分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书①、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②、科室和单位转变作风、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意见③、工作履职尽责运行轨迹资料④、按规定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变动情况的报告表⑤等资料。
8、每年局纪检监察组统一进行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每年2次),按照得票评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9、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若因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实影响了单 ……(未完,全文共1427字,当前仅显示9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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