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三、局各科室负责人在局长、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科技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研究决定贯彻实施意见
(二)讨论需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党组阶段性工作
(三)讨论决定全市科技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
(五)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讨论决定党组成员提请讨论的其它事项
(一)讨论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和部署重点工作
(三)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各科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五)听取科室就某一方面重要问题的汇报,研究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六)讨论需要集体研究和统一协调的问题
(七)讨论研究局长、副局长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的指示、决议、决定
(二)研究布置阶段性党支部工作
(三)研究、探讨党建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四)收集、了解干部、职工对局党组、局班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八、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不准在科技项目申报和审批中搞权钱交易
(三)不准利用职权要求企业搭股(干股)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五)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用公款宴请和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
**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使市科学技术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科学技术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实行局长负责制。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长外出,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有关职责。
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处理其他方面的专项工作;对分管工作和专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局长报告;涉及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三、局各科室负责人在局长、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四、局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省和市的各项方针、决策、决议、决定,严格依照国家、省和市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模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
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国家
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二章 会议制度
五、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通知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科室提出重要议题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
汇报,并有书面汇报材料,经批准同意后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
(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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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部决定的事项。
学习会实行点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凡因公出差、请病(事)假而不能出席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局长请假,经批准后通报办公室。学习出勤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责任制。
学习方式以个人平时自学、集中学习为主要方式进行,要采取讲座、中心
发言、讨论座谈、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力求实效。学习时间与内容的调整由局长、分管领导或支部书记负责;学习和讨论情况的记录与整理由办公室负责。
十、市科学技术局各类会议确定的事项,各有关科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落实,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和全局大会要求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业务专题工作,由有关科室负责督查落实。
十一、市科学技术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均要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时间、规模和支出,精简会议人员。
第三章 廉政建设制度
十二、继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精神,自觉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三、认真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当好公仆。
十四、坚持利用正反典型案例、电教片、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适时开展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十五、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局机关干部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内容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个人廉洁自律执行和本职工作情况。
十六、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公开的同时,重点公开单位人、财、物的使用和各种项目审批、收费处罚等。及时掌握公开党员、群众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公开范围,定期公开内容,增强办事透明度。
十七、确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为月廉政教育日。廉政教育日学习的内容: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教育、领导
讲话等。局纪检组负责落实每次学习的具体内容。教育形式:播放警示教育片,学习有关文件、条规,必要时进行考试。办公室负责考勤和记录。
十八、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不准在科技项目申报和审批中搞权钱交易;
(三)不准利用职权要求企业搭股(干股);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五)不准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用公款宴请和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个人费用;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九)不准接受有行使职权关系的单位、个人考察旅游或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十)不准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乔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第四章 考勤制度
十九、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出满勤,出好勤,提高工作效率。为严肃考勤制度,全局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凡发现不遵守上下班纪律或考勤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严格请假制度,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年休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办公室,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报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班子成员请假须经局长审批。
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二十一、按规定执行年休假制度。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各科室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认真安排好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平时请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期,全年未使用年休假的,不得延至下年度使用。
二十二、严格执行台人社发[2014]12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二十三、用车管理
(一)局内所属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的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办公室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
(二)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凡在市内因公需要用车的科室负责人,经办公室确认方可出车。科室负责人去市外因公出差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如确因情况特殊,须经局长批准。严禁擅自用车。
(三)上级机关来人,确需用车,由对口科室负责人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派车。
(四)严禁公车私用,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未经办公室安排,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车辆实行驾驶员专人负责,未经组织安排,驾驶员不得把车辆交由领导和他人驾驶,也不得 ……(未完,全文共7467字,当前仅显示26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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