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局负责实施的法规目录
二、法规实际执行情况
三、各项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1、本单位负有的职责及这些职责的实际履行情况
2、行政许可的执行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执行情况
3、行政处罚标准的制定及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4、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和实际执行的问题
5、其他相关问题
6、完善立法的建议
(二)《**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1、本单位负有的职责及这些职责的实际履行情况
2、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和实际执行的问题
3、其他相关问题
4、完善立法的建议(1)对社会募捐主体予以明确界定
(三)《**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2、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立法和实际执行的问题
……
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我局负责实施的法规目录
2014年度,由我局负责实施的**特区法规和较大市法规有《**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部分由我局实施的有《**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
二、法规实际执行情况
《**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均在实际执行。
三、各项法规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一)《**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1、本单位负有的职责及这些职责的实际履行情况。
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殡葬管理职责: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设施建设规划;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服务业务;管理、监督殡葬服务业务,查处殡葬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殡葬管理职责。民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殡葬事业组织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处罚权。
我局履行该法职责的实际情况如下:
(1)积极推动文明绿色殡葬。2014年,我市火化率继续保持100%。继续开展免费骨灰海葬、骨灰树葬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无尽的爱纪念网”和“英烈网”,免费为市民建立网上纪念馆,迄今网上建立的纪念馆已突破8万个。此外,清明、重阳等祭扫高峰免费为祭扫群众派送鲜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满足市民的殡葬需求。殡葬工作仍存在投入不足问题,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存在老化问题,公益性墓园、骨灰楼以及海葬等绿色殡葬设施不完善。此外,我市已于2012年推行免除在我市死亡、尸体实行火化的居民和在异地死亡且尸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惠民措施。这些惠民措施应当在《条例》中予以体现。
(2)殡葬管理_没有理顺。目前,我市殡葬管理仍然存在“管所合一”问题,这种运行模式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对殡葬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形成障碍。
(3)公墓管理机制已不完全符合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公墓管理不规范问题,需要通过修订《条例》,加强现有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墓位格位,严格限定墓穴面积,整改超规定面积的墓穴,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墓葬用地的循环使用,做好墓穴各位的租赁、价格、资料档案等工作。
(4)丧葬服务市场监管制度缺失,殡葬服务市场不够规范。目前,基本殡葬服务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实行市场化后,《条例》欠缺相关管理制度,监管部门监管无法可依,导致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如:法医中心违规收费,甚至接运本应由殡仪馆接运的非刑事an件的遗体;民办殡葬服务机构超越经营范围,甚至无证经营、哄抬物价,侵害消费者权益;部分医疗机构将太平间外包给社会机构运作,造成违规超时停放遗体等问题。
5、其他相关问题。
关于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对**市法规德实施产生的影响以及我局对上述情况采取的立法措施等情况,2014年度不存在。
关于法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的情况等,2014年度也不存在。
6、完善立法的建议。
鉴于《条例》部分内容已不符合我市殡葬管理的实际需要,我局自2011年以来积极推进《条例》修订工作,积极开展
调研工作,经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拟列入2015年市人大预备类立法项目。
主要修改意见如下:
(1)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明确殡葬管理坚持全面实行火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同时建立配套制度,例如划定专门骨灰撒海区域,规定采用绿色环保方式安置骨灰的情况下由民政部门免除安置骨灰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予以奖励等措施。
(2)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对殡葬事业的
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
(3)逐步理顺殡葬管理_,将殡仪馆(火葬场)定位为公益性非营利机构,要求殡仪馆的管理、服务和经营应当与殡葬管理机构相分离。
(4)加强现有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墓位格位,严格限定墓穴面积,整改超规定面积的墓穴,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墓葬用地的循环使用,做好墓穴各位的租赁、价格、资料档案等工作。
(5)规范殡葬服务。第一,理顺殡葬服务市场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制,明晰民政、宣传、统战、发改、财政、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卫生、公安、监察、人事、市场监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执法威慑力,优化监管效果。第二,规定尸体接运原则上由殡仪馆接运,同时规范接运尸体车辆的标准、统一标识和消毒等事宜。第三,明确医疗机构不得超时停放尸体或通过承包、出租等方式将太平间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举行丧事活动、销售殡葬用品或从事迷信活动。第四,明确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方式、公示服务和产品价格,以及要求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殡葬服务时应当与丧事承办人签订市民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殡葬服务合同。第五,明确规定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不得在城市主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周边、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主要景观设施和旅游景点周边设置殡葬用品销售点。第六,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具备相关资格、资质的殡葬服务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按规定参与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并持证上岗。
(6)引入殡葬行业自律机制,明确规定殡葬行业协会应当按照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制度及实施情况
1、本单位负有的职责及这些职责的实际履行情况。
该法规中我局负有的职责主要是依法支持和保护公益事业捐赠,对捐赠工作依法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我局履行上述职责的实际情况如下:
(1)认真贯彻《条例》有关规定。监督各类慈善组织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同时,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切实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捐赠意愿,将捐赠款物划转或用于指定用途,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款物的性质、用途。推进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落实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并与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社 ……(未完,全文共9776字,当前仅显示26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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