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企业中运用的一点看法
自从有史以来最严党纪诞生至今,《党纪条例》备受关注。大家关注的不仅仅是最严党纪对严惩贪腐官员的引领作用,还热衷于关注党纪国法中的对企业的指导作用,企业是不是能也可以在其中得到借鉴。
作为执政党,严于律己、规范党纪,理应当仁不让。如孟子所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试想,党员干部不能身先士卒,反而带头添乱;不能严守国法,反而屡次践踏;不能求真务实,反而徒陈空文;对己_主义;对人马克思主义。长此以往,世道势必浇漓,人心势必日下,国将不国不远兮。由此可见,中央重整党纪、严守死防、全面布控,首当其冲。其中关于《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 纪法分开》的文章中,“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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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这样的企业章程规定是是对法律的亵渎!是架空法律的人治社会之惯性思维!
其实对企业章程严于法律,纪严于法的正确借鉴应该是企业的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对客户的服务标准优于法规标准,这样的企业才可做大做强,做到百年企业。谈到产品质量标准,国人都有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高于企业标准。这一质量管理意识与工业发达国家恰恰相反。
工业发达国家的产品标准有三种现象:一是国家只管理生产规模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和影响国民安全的产品标准,而大部分规模小、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小的产品则由行业协会、民间自律组织和企业控制其标准,因此,形成了国家标准少、行业和企业标准多的局面;二是国家制定产品标准时,照顾到全国多数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并着重于产品安全性制定标准,而企业则从以质取胜的竞争战略出发,制定企业标准时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才能取得竞争的主动权,所以,在发达国家又形成了企业标准高于行业和国家标准的现象;三是那些技术落后、竞争能力弱的企业只能被动执行或采用国家、行业标准,没有能力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因此,在工业发达国家又出现了采购商采购产品时更看重企业标准的现象。
同样,对客户的服务标准优于国家制定的服务标准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表现,如有些产品国家保修售后条款为保修1年,但有的企业出于对企业产品质量的信任,可以出台企业自己的售后标准为2到3年甚至更多,做为消费者当然愿意选择这样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另外一个例子,1988年是电冰箱最紧俏的年份,许多厂家把眼光全放在扩产上,质量不再成为热点,更谈不上售后服务,并且此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初期,国家质量售后服务标准体系还不完善。而此时的海尔则不然,它既不放松质量,又重点抓了服务,先于中国其他家电制造企业率先走出自己的服务步伐。张瑞敏突然决定将本厂所有产品提价10%出厂。他的分析是:消费者持币待购的实质是市场上缺乏高质量的产品,提价销售,恰是显示海尔品质的良策。果然,半个月后,其销售部已是车水马龙。海尔看重的是品牌。在当时的中国,真正有着品牌之称的可能并不多,而当时,确实也很少有人注重品牌,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们很少考虑未来10年,20年,以及更长的时间,人们看重的是眼前的利益,张瑞敏却学习借鉴外国的经验,立志打出海尔这块品牌,要为民族争光。且看我们现在的企业,有的国企甚至都不出于国家考虑,想尽办法套用国家资产,而不是想着民族利益。我们现在的企业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了,但是很多企业甘心沦为外国公司的廉价加工厂,最终使得钱都被外国人挣得。
鉴于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及部分国 ……(未完,全文共2204字,当前仅显示14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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