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做好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的具体工作
三、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四、加强基层产科人员培训,健全幼保健网络,强化妇幼保监管
五、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把政策落到实处
六、规范县级“产儿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救治体系
七、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报告畅通
一、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作好孕产妇死亡评审的具体工作
三、采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二)加强基层产科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建立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强化妇幼保健管理
(四)完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把贫困救助落到实处
(五)开展县区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六)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
卫生局局长在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上的讲话(共2篇)
市卫生局局长在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年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也是一次参观学习、相互交流、全面推进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现状,系统分析影响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研究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近年来,我市坚持不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中妇女健康8项、儿童健康14项,合计两个规划共22项指标大幅进步,但距离全省的平均指标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2/10万(终期目标为25/10万,2015年中期目标为3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98%、8.12‰(中、终期指标为8‰);新生儿死亡率为5.49‰;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93.67%(终期目标为95%以上);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7%、95.82%(终期目标为96%、95%,2015年中期目标为93%、95%),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39%,(终期目标为99%,2015年中期目标为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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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孕产妇死亡、新生儿评审工作。
二、做好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的具体工作
孕产妇死亡原因的研究,一直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有关妇女健康的主要问题之一。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干预措施,对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今天参加评审会的市医院产、儿科、外科和妇幼保健方面的业务专家,本着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的态度,科学、客观、公正、严格地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十二格表评审方法,对死亡的孕产妇从三个环节(个人、家庭、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和社会其它各部门)以及四个方面(知识技能,态度,资源和管理)进行了全面评审,科学地、客观地分析每例孕产妇死亡发生的全过程,明确死亡诊断,找出孕产期保健及产科处理上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及干预对策,做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可避免、创造条件可避免及不可避免的评审结论,同时集中归类、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死亡评审信息结果,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了防止人为因素造成评审结果偏差以及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要遵循评审b_m原则,回避原则,多因素多方位分析原则,提出有效干预措施原则,不追究责任原则等一系列原则来保证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科学性。
三、加强母婴保健市场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今年市卫生局已将全市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人员资质校验工作权限下放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县要加强对母婴保健市场的监管,加强母婴保健法的执法力度,对不达标的助产机构、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应坚决取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加大对无证接生、非法接生者的打击力度,对性质恶劣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基层产科人员培训,健全幼保健网络,强化妇幼保监管
进一步做好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技术培训,坚决遏制产科因素死亡。各县(市、区)要针对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采取专家驻县蹲点、专题讲座、现场指导、典型病例教学、集中业务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产科人员的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产科救治培训工作,规范产科诊疗技术,提高产科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产科质量,确保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以“三基”训练和各种危重症的抢救为主,提高其对高危妊娠的识别能力,对各种危重症的抢救形成一套规范的抢救方案,使催产素的应用规范化,加强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要加强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的培训;对村级保健员要加强产前产后保健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基层助产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存权,最终达到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的目的。健全、完善县(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重点解决乡村保健人员报酬,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把乡村级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孕期保健工作意识,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孕产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掌握孕情,做好产前检查,及时筛查出高危孕产妇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并
动员住院分娩。对每一个死亡孕产妇、新生儿都要进行死因调查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提高基层产儿科人员应对分娩中出现各种情况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可避免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现象的发生。
五、确保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把政策落到实处
各项目县在实施“降消”项目工作中,切实管理好救助资金,建立经费专帐,严禁截流、挪用和乱用,严格管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难的问题,将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加快补助资金使用进度,使农村孕产妇最大程度受益,进一步推动农村住院分娩工作顺利展开。
六、规范县级“产儿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救治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工作和人员培训,加强孕产妇的管理以及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及时转诊,强化针对性干预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产科急救中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作用。完善辖区县级孕产妇急救体系,规范急救的组织流程,加强急救中心设备配置,保证助产机构孕产妇的院外、院内急救需要。今后我们将建立区域产儿科救援中心,加强我市孕产妇救治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服务质量和急救能力,降低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七、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报告畅通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卫生厅妇幼卫生信息报告要求,逐级分析、汇总上报信息报表,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疗机构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县(市、区)卫生局和妇幼站,县级在48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同时报市妇幼保健站。今年瓜州县、敦煌市各死亡1例孕产妇,我市卫生行政部门未接到相关县(市、区)的 ……(未完,全文共9123字,当前仅显示24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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