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兴县委关于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现就长兴县委2016年度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6年,长兴县委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持续不断向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形成“知责、守责、担责、尽责”的良好氛围。一是精心统筹谋划。县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汇报,狠抓工作督促和落实。2016年,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长兴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精神20余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共14次20个议题专题研究了廉政制度、作风建设、纪律审查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层层传递压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个办法三张清单”的落实,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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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恪守“九严禁”,知边界、明底线。大力挖掘培育朱氏宗祠家规家训等传统廉政文化,以“树廉洁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推动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二是建立问责机制。出台《长兴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28种具体情形,对应从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直至辞退(解聘)的12种问责方式,并将问责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及单位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问责的影响力和惩戒效果。同时,为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对适用于改革容错免责机制相关规定和情形的工作人员免于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共问责87人,其中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的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案双查”,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优化改进“勤廉指数”采集方式,在通报方式、评议表格、评议方式等4个方面进行了改革调整,充分运用服务对象评议和效能动态监察两大功能,科学有效监测部门作风状况,并实施红、黄灯预警,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督查实效。2016年,共发布通报4期,33个单位被40次红黄灯预警,机关部门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3.大力查处惩治。县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狠刹四风问题。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正风肃纪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专项整治突出“准”、刹风问责突出“严”、长效推进突出“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6年,围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转移餐费接待费、收送节礼等问题,共组织监督检查30余次,检查单位150余家次,查处33人次,党政纪处分3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特别是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并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和“GPS监管平台”建设,将公车服务与公车监督深度融合。二是坚决惩治腐败。县委经常听取和研究办案情况,积极协调、配合本级和上级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4件,结案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人。同时,县委高度重视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专门成立以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6个县巡查组共进驻125个行政村,反馈整改问题750个,收集梳理并交办信访问题线索38条,立案查处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1人。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共完成6个部门巡察任务,提出意见建议210条,整改问题201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次,立案查处1人。三是维护群众利益。开展以工资支付、人力市场、劳动合同为核心的“春雨、春雷、春风、春苗”执法检查,妥善处置各类问题103个,追讨工资待遇3.58亿元。强化环保监察执法,立案查处94件,罚款629.3万元,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规范管理,实行“三资”电子触摸屏、有线电视入户并行公开模式,强化阳光监督。深化公共资源交易_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诚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政务服务网实现向乡镇延伸,五级联动工作全面推进,共为群众办理各类服务事项36万余件次。改革“12345政府阳光热线”办理工作,便民渠道更加通畅,共受理群众来电12.42万件,按时反馈率99.1%,群众满意率82.2%。
4.着力源头治理。县委高度重视源头治腐,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制度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逐步筑起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防火墙。一是把好前道关口。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价,针对涉及到组织人事、项目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权力事项风险高、风险多领域的文件开展制度廉评,探索监督工作回溯到制度本源上来。设置“4+1”制度廉洁性评价标准,通过固化评价流程,精心设计制定方案、启动评价、给出结论、反馈意见等四个流程,确保廉评过程在制约规范中运行。工作开展以来,共对100余项制度开展廉洁性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80余条,有效推动了机制制度建设。二是防范利益冲突。着眼提升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督促推动县财政部门全力抓好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在去年试点 ……(未完,全文共6962字,当前仅显示24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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