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台账
(二)推行村(居)干部联系留守儿童制度
(三)落实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2、开展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评估工作
(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5、健全法制教育制度
6、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
(五)完善学校关爱服务网络
2、提升边远山区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
(六)实施留守儿童分类保障工程
1、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2、实施安户控辍保学工程
3、实施健康体检工程
4、实施残疾儿童康复工程
5、实施精神抚慰工程
6、实施爱心温暖工程
7、实施“五老”结对帮扶工程
(七)逐步从源头减少农村留守儿童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3、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能力建设
(四)广泛宣传引导
(五)强化考核问责
……
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促进
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加大关爱保护力度,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创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到2018年,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实现“监护有人、学业有教、生活有助、健康有保、权益有护、活动有地”的目标;到2020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更加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台账。各乡镇、有关部门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留守儿童进行核查登记,以村为单位汇总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登记台账。进一步规范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坚持每季度核查制度,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予以更新。
(责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应当在第一对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有关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金寨好人”推荐。
(责任单位: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县公安机关要制定《留守儿童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委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徉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各村、居委会,县公安局、民政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要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的分类管理,对排查、走访中发现风险隐患的农村留守儿童或接到公安机关和村(居)委会对处于危险状况下的农村留守儿童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各村、居委会,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至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为、虐待、或遗弃导致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委会、民政等部门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
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各村、居委会,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5、健全法制教育制度。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培训,督促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建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直属实验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每所学校要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作人员兼任。村小、单班教学点要配备法制辅导员,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应给留守儿童及监护人上一堂法制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6、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等特殊时段,学校、村(居)委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各村、居委会,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和单位) ……(未完,全文共6629字,当前仅显示23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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