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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8/6/10 15:48:29
目录/提纲:……
一、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执罚
(二)继续开展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
(三)深化环保与公安联动
(五)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二、深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二)贯彻落实“水十条”环境监管
(三)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四)抓好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环境监管
(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
(七)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八)配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九)加强桔秆禁烧监管
(十)开展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和危险品堆存专项检查
三、抓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回应群众诉求
(一)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认真受理和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三)督办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
(四)积极化解积案
(五)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四、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发挥哨兵职能
(一)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二)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
五、加强环境监察能力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
(三)全面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
(四)做好排污费改税后续工作
(五)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六)加……
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管委会环资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环资局):
按照《2018年**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吉环监字[2018]4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我局制定了《2018年***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请根据《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以及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包含执法内容、执法措施、执法时限和具体负责人等有关信(详见附件2)。请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的工作要点及环境执法计划报送到***管委会环资局。我局将在年底对执法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2.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管委会环资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2018年***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种全会精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重点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突出对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等重点区域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等重要领域,污水处理厂、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排污许可发放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案件移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环资局每月对各区案件移交情况进行调度,向各区政府通报有关情况。
(四)配合做好省环境监察稽查。按照省环保厅2018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计划安排,6月底前,对落实4个配套办法及环保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专项稽查,专项稽查结果向地方政府反馈。9月份,挑选全省精干力量,以区级环保机构为重点,围绕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12369” 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开展稽查。同时跟踪被稽查单位整改情况,将稽查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开。
(五)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结合移动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完善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每月10日前在本级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污染源随机抽查联络员制度,跟踪调度各区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进行检查。
二、深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切实加强与排污许可制改革的衔接,摸清行业底数,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督查问责,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结合电力、工商、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信息,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工业污染源底数,按行业建立工业污染源清单。各区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工业污染源清单并报送环资局。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且整治无望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对无证、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实施挂账销号,逾期未完成的,报请有批准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责令关闭。2018年10月底前各区应在***管委会政府网站公开关停取缔和限期整顿的企业名单。
(二)贯彻落实“水十条”环境监管。依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大型排水企业的监管执法,强化对各地黄牌、红牌挂牌制度实施监督检查,防止已经取缔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全力配合做好辽河流域执法专项行动,省总队将统一组织领导,以各地交叉执法形式,针对涉水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集聚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及其他相关废水排放行业水污染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保制度落实情况蹬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全区污水处理厂抽查巡查,对长期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和地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省总队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重点流域年均不少于2次,对停运,严重超标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处罚力度。4月份开始,省环保厅将对重点地区开张影响流域水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抽查稽查,推动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三)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2018年,对照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水指标,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区黑臭水体消除情况。
(四)抓好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环境监管。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_要求。在重污染大气频发时期,加大检查频次,督促各区严格落实限产限排等相关措施要求。对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2017年未达标的65吨燃煤锅炉企业作为监管重点,解决设施改造在线安装联网、达标排放问题。对超标企业严厉处罚,推进集中供热,减少大气污染。在全国范围内对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恶臭扰民等问题。
(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根据环保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和省畜牧业局等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号待定)以及《* ……(未完,全文共6315字,当前仅显示22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保护开发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