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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论新形式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8/8/8 16:37:36
目录/提纲:……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3
二、新形式家暴的成因探究·····3
(一)施暴主体由男性转变为女性,女性施暴呈上升趋势···4
(二)儿童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数量逐年上升···········4
三、针对新形式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5
(一)女性家庭暴力以疏导、预防为主,法律调整为辅·····5
(二)完善法律、健全救助体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6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二、新形式家暴的成因探究
(二)儿童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数量逐年上升
三、针对新形式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3、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
(二)完善法律、健全救助体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减少虐待儿童事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备的家庭暴力社会支持系统
(三)通过加强沟通,完善立法、制度解决“高知”家庭中的冷暴力
……
论新形式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毕业论文

题 目 论新形式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专 业 法 学
年 级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2018 年 3 月

声 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摘 要··············2

引 言········3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3

二、新形式家暴的成因探究·····3
(一)施暴主体由男性转变为女性,女性施暴呈上升趋势···4
(二)儿童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数量逐年上升···········4
(三)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家庭发生家暴的概率逐渐提高施暴手段以“冷暴力”为主·····5

三、针对新形式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5
(一)女性家庭暴力以疏导、预防为主,法律调整为辅····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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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庭暴力事件使人们更真实的看到家庭暴力在中国存在的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明星家暴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周围,原来家庭暴力从未走远。据_妇联统计,我国家庭暴力事件呈上升趋势,2011年,在2.7亿中国家庭中,约有8100万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此而解体。[[1] 东北网9月24日讯][1]
家庭对社会而言,是构成社会的细胞;而对每一个家庭成员而言,则是一个港湾,一个累了可以休息,倦了可以停靠的港湾。在每个人心中,家庭象征着温暖、和谐。然而伴随着一些家庭暴力的出现,在一部分家庭中,曾经的温暖港湾已不再存在,曾经彼此恩爱的伴侣,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消失不见,留给他们彼此的除了肉体上的疼痛还有精神上的不安、恐惧。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施暴的主要手段由传统的辱骂、殴打、捆绑等积极作为的暴力方式转变为漠视、将沟通程度降到最低的不作为,并且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随着人们社会生活环境、文化背景的不同,家庭暴力逐渐呈现出区别于传统形式的新形式:
施暴主体由男性转变为女性,女性施暴数量呈上升趋势
儿童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数量逐年上升
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家庭发生家暴的概率逐渐提高,暴力手段以“冷暴力”为主。
二、新形式家暴的成因探究
(一) 施暴主体由男性转变为女性,女性施暴呈上升趋势
社会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妇女解放,女权运动的盛行,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已被颠覆,女性的文化水平提高了,社会参与能力增强了,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提升。_女性体现出来的不仅是“强大”,更多的是“强悍”,女权主义的过分宣扬为女性施暴提供了土壤。
传统观念:一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根深蒂固,男性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地位上都应处在优势位置。但是现代社会,部分女性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都表现得比男性出色,这让男性心理上不平衡,而处于强势位置的女性也会因为心理不平衡对男性挑剔、指责;另一方面,独生子女数量的增多。一些家长不愿意让唯一的女儿嫁出去,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上门女婿”,传统观念里,上门女婿的地位很低,他们的角色和“家庭主夫”比较像,在家里,听从媳妇指挥。女方处于优势地位,而男方也会从内心里降低自己的身份,这样女方就会很自然地对男方责骂,甚至动手。
在处理家暴时缺乏男性视角: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条文都是侧重于保护女性权益,始终把女性定位在受害者的位置,而忽略了男性作为受害者时候的法律保护;在道德层面,如果女性作为家暴受害者,那么多数人会认为女性很可怜,但是当男性遭到家暴的时候,大部分人则会觉得,肯定是男方的错;如果女方因家暴提出离婚,绝大多数人会同情女方,如果男性因家暴提出离婚,不仅不会得到别人的同情,反而会受到批判。
(二) 儿童作为家暴受害者的数量逐年上升
2012年5月29日,在江西,1名8岁男童被他的亲生母亲乱砍致身上多处刀伤;2013年1月7日,来自湖南的3岁女童甲遭受准后妈家庭暴力,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频发的儿童家暴案件逐渐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探究其原因如下
历史的原因:受传统观念“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成材”的影响,很少有父母认为打孩子属于家暴范畴,即使有人意识到打孩子不对,但是他们认为只有在后果严重时才是家暴行为。还有一些家长认为,打孩子是为了更好的教育孩子,为了让孩子免于犯错,所以打孩子是合情合理的。
社会观念:家是一个非常私人的地方,它的幸福只能靠当事人自己把握。家庭暴力被认为是家务事,邻居在知道发生家暴后,不劝也不问,因为他们认为“别人的家务事,自己不好插手”,外人插手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家庭暴力发生后,社会舆论没有大力宣扬和谴责,对此持宽容态度,这些都是对家庭暴力的默许。
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法制不健全:
可操作性不强:一方面,虽然目前为止我国有关家庭暴力的条文在不少法律法规中出现,如《宪法》第49条、新《婚姻法》第3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这些散见的“反家暴”条款,大多数是原则性条款,很难对处理家暴事件起到现实作用;另一方面,目前对家暴案件处理的情况是:当发生虐童暴力事件警察出警后,如果不构成犯罪,在对家长进行口头教育后又把孩子 ……(未完,全文共8617字,当前仅显示23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毕业论文:论新形式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