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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8/12/16 14:28:14

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办法(2019年)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经机关党支部研究决定,对《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从严管理与正向激励结合,综合考量党员干部日常表现、遵守纪律、服务奉献等情况
1、评分细则。党员量化积分由基础分值、加分项、扣分项3部分构成,每年为1个积分周期,每季度得分占年总得分的25%。党员年度量化积分=基础分值+加分值-扣分值。
(1)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谈体会”每次加1分,心得体会交流类加2分。
④参加志愿服务、劳动、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每参加1次加1分。代表单位参加运动会、演讲、比赛、答题等集体活动的每次加2分,获得1-6名的再加6-1分。
(3)扣分项。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及工作会议的每次扣3分,其中因私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并向机关党支部备案的每次扣1分。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上下班迟到早退未请假每次扣1分,节假日不按规定值班的每次扣1分。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每次扣1分。上班期间不及时佩带党徽发现每次扣1分。党员个人受到党组织约谈、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10分。党员家庭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扣10分。党员直系亲属参与非法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党员出现其他不当行为应予警示的,由党支部酌情扣分。在各类检查中被通报的,每次扣5分,并取消当年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2、工作要求。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实行量化积分考评管理。退休离职党员应充分发挥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党小组会议、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年初由支部委员会确定该类党员名单。
(1)量化积分统计。根据党员情况,划分为4个党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机关支部提供集体学习、集体活动出勤和上下班考勤情况,由各党小组组长每季度对党员进行记分。
(2)量化积分公示。每年6月份、12月份对全体党员量化积分情况进行总体统计和排名,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量化积分运用。把考核评议 ……(未完,全文共1448字,当前仅显示9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员量化积分考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