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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9/28 11:35:02
目录/提纲:……
一、有关职能股室要积极履行职责
(一)土地合宗分宗
(二)补办规划手续
(三)补办土地出让合同
二、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联络员作用
三、强化措施提速增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月*日,召开了全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推进会和营商环境建设协调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领导围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等问题,明确了有关单位承担的配合不动产登记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内外协调配合,确保财产登记营商环境跨入全省先进行列,责令各单位限期出台落实措施。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责任重大,必须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全局“一盘棋”的意识,形成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合力,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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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合宗分宗。土地分宗、合宗实行审批制度,首先由分宗合宗权利人提出申请,填写分宗(合宗)审批表,由规划和土地利用部门出具分宗、合宗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涉及规划指标调整等情形的土地分宗、合宗,按照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二)补办规划手续。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明已建成房屋的,需开发建设单位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到规划部门申请用地性质变更,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者规划用地性质为非强制性内容且符合防护安全要求的,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手续。
(三)补办土地出让合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核算土地出让金差价,报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土地使用期限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开发建设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联络员作用
本次会议再次要求我局、住建、税务各确定2名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为联络员,单位充分授权,内部股室无条件配合,杜绝推诿扯皮。我局要求其他单位配合,首先我局内部要协调配合好,为此,我局确定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名同志(互为AB角)为联络员,全权负责协调解决单位内部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络员要大胆工作,敢于担当,不管是查阅档案、调取资料还是协调具体业务,全局各股室和事业单位都要真心配合和无条件支持,决不允许敷衍了事,推诿塞责,更不允许设置障碍,各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负责工作安排和内部审核流程,限期三天书面提交办理结果并签字,能办的完成,不能办的写出理由,向办事群众解释清楚。
三、强化措施提速增效
各股室要立足我局职能,转变作风、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严格落实各项惠民便企政策,千方百计地为企业和群众排扰解难,减轻负担,特别是涉及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特殊_的业务,要开辟绿色通道,从快从优办理,凡是内部科室之间能够相互调用的资料决不能让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完成,决不允许出现超出办结时限的情况。对于土地征用、征收 ……(未完,全文共1800字,当前仅显示11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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