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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15 9:37:58
目录/提纲:……
一、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党组织设置规范化
(二)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规范化
(三)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
(五)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规范化
(六)党建工作载体建设规范化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三)选树典型,以点带面
……
关于县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组(党委)、“两新”工委:
为全面提升全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规范化建设,夯实_组织基础和执政基础,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州委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现就我县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突破过去简单按照单位、区域设置党组织的条条框框,坚持“人在哪里、党员在哪里,党建工作重点就在那里”,按照有利于加强_领导、有利于开展_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积极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由传统领域向新型领域延伸、由单位向区域延伸、由实体向网络延伸,不断扩大_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与产业链、合作社融合,探索建立“党支部+”的新组织架构,重点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农牧民新型组织、产业链上、农牧区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上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设置全覆盖。在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同步建强产业链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形成以村党支部为_,经济组织为依托,产业党组织为骨干的组织体系。同时,在城市社区积极探索建立“地缘+趣缘+业缘”的“三缘”党组织建设模式。**镇党委在社区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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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支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等情形的党支部,不参与考评,直接评定为“后进党支部”。三是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预警机制。各党委(党组)负责对所辖基层党支部换届情况建立台账,在任期届满前1个月或党组织成员变更后及时发出书面预警提醒函,督促基层党支部按程序做好换届工作。基层党支部收到预警提醒函后,要对上级党委(党组)及时书面回复,承诺完成换届时间,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责任、有落实。各党委(党组)对没有履行承诺按期换届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理,并作为年度党建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四是建立党费收缴工作提醒机制。建立党费月收缴、季上报制度,各基层支部对本月无故不缴纳党费的要在当月月底发放书面提醒函,督促党员及时缴纳党费。基层支部将收缴党费情况汇总后按季度填写党费收缴报告单,及时向党委党组织报告,党委党组织每月通报党费缴纳情况。五是规范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建立党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制度,各党组织每半年对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对党员身份模糊的及时进行审查、确认,对身份造假的坚决从党员队伍中剔除。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要求,认真维护完善_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核查修改完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凡是**省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除各党支部与上级党委之间使用纸质介绍信外,一律通过“_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无纸化线上转接,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六是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组(党委)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述职,各乡镇组织委员、县直机关党建联盟主责单位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各党支部负责人向上级党委和本支部党员述职。各级党组织每年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党建工作专项评议。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考核,坚持突出问题导向,上下结合,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七是加强扶贫第一书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确定联点扶贫单位和选派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的通知》的基础上,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优配强、培养锻炼、选拔使用、严管厚爱的措施办法,落实工作经费、意外保险等保障措施。推行第一书记履职季度例会制度。八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对每年考核末尾的党支部和分类定级中评定的软弱涣散党支部采取一名联系乡镇部门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一个帮扶联系的直机关单位、一名驻村乡镇干部、一名派驻的第一书记共同联帮一个软弱涣散村的“四帮一”帮带机制,按照“一村一策”的办法,对症下药,促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提升、晋位升级,整顿情况及时上报党委。九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乡镇党委要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以及《农牧区党支部工作条列》等基层治理机制,优化农牧区治理格局,严格依法治村,防止黑恶_插手干涉农牧区社会事务以及地痞、“村霸”、恶棍等_和人员_侵蚀农牧区基层_。按照**县《农牧区村干部十要十不要》和《党员十带头十不准》的要求,加强和提升农牧区党员干部政治品格和政治素养,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觉抵制“码头文化”“山头思维”“强人逻辑”等思想流毒,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标准,敢于向黑恶_发声亮剑,旗帜鲜明的亮明态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进一步借鉴推广**镇党员星级化管理、好事坏事积分制,**乡党员公约制 ,**乡党员积分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做法,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创新活动载体,建立考评机制,为新时期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党员,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搭建新舞台。一是抓实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探索建立党员预审制和“回避+干预”制度。把牢党员“人选关”“思想关”“素质关”,着力解决农牧区党员“近亲繁殖”和发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立足优化结构、增强活力,重点在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和农牧区新经济组织、退伍军人和回乡务农大学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预备党员核定指标之比不低于3∶1,每个村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以上,贫困村每年至少确定党员发展对象1名。二是建立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制度。按照“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和“政治自觉指标、遵章守纪指标、道德品行指标、奉献作为指标”四项指标的考评标准对全县3109名党员进行“先锋指数”考评。具体考评中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考评、上级党组织审核、亮分公示的“三评一审一公示”程序对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对存在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参加或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情形的党员不参与考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三是实行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制。各党委(党组)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 ……(未完,全文共9710字,当前仅显示26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县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