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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辅导讲稿: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党员意识

发表时间:2023/8/30 9:08:16

党课辅导讲稿: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党员意识

今天我围绕“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进行党课辅导。_总书记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自觉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自觉抓好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和实践运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党章》高度概括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地位,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实行这种制度,按照毛主席的话和《党章》的表述,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_,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有利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建设。_同志曾经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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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指出:“我们实行的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论述的精髓在于强调了民主与集中的“相结合”,科学地界定了民主与集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1997年江泽民首次提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丰富和拓展了民主集中制理论。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组织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实践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_总书记对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达到了新的高度。
从历史轨迹中不难看出,民主集中制脱胎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创新,成型于列宁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探索,发展于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是一个有着科学原理、为党的建设实践所验证并不断丰富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本质内涵
民主集中制有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它主要由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规范三部分组成。基本原则就是党章中规定的六条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几大类。至于具体规范就更多了,像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议事的规则和程序等等。今天重点讲讲基本原则和本质内涵。
(一)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六个方面
1.“四个服从”原则。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处理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秩序的总原则、总概括。其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基础,因为其他三个服从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党的组织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它代表着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是因为上级组织代表着比下级组织更大的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也是因为中央代表着全党的多数。“四个服从”既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_将“四个服从”称之为我们党“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强调指出:“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无条件地坚持这些组织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些铁的纪律。
2.选举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一规定,确立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和权力授受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列宁曾明确指出,一切政治问题都用征询全体党员意见的方式来决定是不可能的,这将是永无休止的、劳神费力的、毫无成效的表决。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党员代表来处理。因此,只有经过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并具有真正的权威。
3.党的领导机关原则。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在党内的重要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领会这一原则的精神实质,应注意把握两个方面:第一,要强化“最高领导机关”的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第二,要明确同级党的领导机关内的职权划分。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三者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了权力有序配置和科学运行的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和克服权力倒置的现象,杜绝党组织负责人的权力超越职权范围、凌驾于组织之上。
4.处理上下级组织间工作关系原则。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_、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一规定,是对“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所作的重要补充。它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准则。认真实行这条原则,才能既保证上级的领导威信,又发挥下级的主动性。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间的工作关系,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上级组织对本来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事事不放心不放手,进行不适当的干预,甚至包办代替,正如_批评的,“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另一种是下级组织对一些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和本应由自己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敢负责,怕麻烦,优柔寡断甚至推诿扯皮,把问题和矛盾交给上级组织。
5.党委领导原则。党章规定:“党的 ……(未完,全文共10845字,当前仅显示25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课辅导讲稿: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党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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