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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支队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的初步实践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4/8/8 9:14:11
目录/提纲:……
一、工作背景
二、现实困境
(一)消委会平台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掘
(二)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还未到位
(三)消防分级监管模式还未真正建立
(四)全面推行消防委托执法仍面临阻力
三、实践探索
(一)充分发挥消委会的平台作用
(二)全面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
(三)明晰层级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四)压紧压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
(五)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
(六)积极稳妥推进消防委托执法
……
市消防救援支队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的初步实践工作报告

随着消防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而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一环,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联系最为直接、影响最为广泛。本文结合金湖消防工作实际,就全面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根基进行了初步实践探索。
一、工作背景
当前,各地均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以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以及加强基层消防监管等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消防监管工作,总队、支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就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委托执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以来,省、市相继下发了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镇(街道)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消防所)消防监管范围,细化了工作职责,构建了“四分四定”的总体框架,对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基层监管力量建设等工作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现实困境
近年来,在总队、支队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在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方面都进行了有效探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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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数不明,职责分工比较模糊,容易造成失控漏管。另外,两支力量之间联合检查、联合宣传等工作机制还未建立,未有效形成基层监管合力,再加上基层监管人员的履职尽责标准不清晰、工作边界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监管工作质态。
(四)全面推行消防委托执法仍面临阻力。近年来,根据总队、支队统一部署,金湖积极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充分整合现有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强化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风险隐患。就金湖而言,大部分镇(街道)仅2个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兼职开展安全执法工作;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部分还存在以临时聘用人员补充执法力量的情形,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存在“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另外,从目前赋权事项承接效果来看,经初步统计,各镇(街道)除了消防事项,还要承接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乡规划等领域的98项赋权事项,基层执法人员往往难以全面掌握,导致部分赋权事项无法经常性的有效行使。加之,当前正值为基层减负、清理规范各类委托执法工作的大环境下,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导致消防委托执法工作面临较大阻力。
三、实践探索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既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金湖大队党委按照省、市要求,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
(一)充分发挥消委会的平台作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2023年,县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学习宣贯《江苏省消防条例》,围绕消防责任制落实开展政策解读,明确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各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责任。2024年以来,县政府连续三个月、三次听取一季度消防工作、住宅小区专项整治、打通“两个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等情况汇报,并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县主要领导6次听取工作汇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认真履行消委会工作职责,构建以消防部门为综合监管主导的工作体系,指导、统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监管工作,固化形势分析、定期会商、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下发2024年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消委会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制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分领域开展达标创建;强化集中考评,组织开展消防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消委会联络员会议、消委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火灾高发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行业部门发送工作建议函,提示火灾风险、督促加强防范。大队明确1名监督员、2名文员专职实体化运行消委办,每半月组织镇(街道)召开一次消防例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整治及平台应用等工作,督促镇(街道)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32”工作机制。依托高质量考评,加强对镇(街道)、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二)全面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模式。县消委办联合编办、安委办下发《加强镇(街道)消防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县基层消防监管工作推进会,与8个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夯实镇(街道)消防基础工作的通知》,明确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消防所)承担镇(街道)消防工作,明确一名党政分管负责人担任局长,统筹落实推进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明确一名在编人员担任专职副局长,主持消委办日常工作;明确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民警和政府专职队队长任兼职副局长。强化人员力量配备。要求镇(街道)严格落实市政府领导在《派驻镇街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报告》上的批示和县政府协调会精神,明确派驻镇街的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考核,做到专人专用,真正打通镇(街道)消防监督工作“最后一米”。大队按要求明确挂钩指导人员定期分批开展镇街消防所专兼职人员、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消防所)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安全治理效能。继续贯彻落实“四分四定”的工作举措,下发《镇(街道)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属地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明确新挂牌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局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实现消防所摘牌后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的有序平移,并且设定基本工作量,明确消防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定联合县政府督查科对镇(街道)消防工作开展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下发通报。将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纳入镇(街道)任务清单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从政府层面大力推动落实,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考核、通报,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三)明晰层级管理消除监管盲区。明确消防监管范围。开展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系列工作。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建设的通知》,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清单的方式,进一步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消防所)消防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分级监管标准,共同做好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管工作,杜绝出现随意上调、下调监管等级及推卸监管责任的问题,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社会单位 ……(未完,全文共6177字,当前仅显示28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消防救援支队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_体系的初步实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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