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刻认识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关键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摸排,建立详细准确的任务台账
(二)分类施策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增问题产生
三、全面强化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
在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厅和上级相关部门关于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我区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任务,推动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区各房地产企业、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刚才,部分部门和企业代表就前期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排查情况和下一步
工作计划作了
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全面、很具体,也很有针对性,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大家能够按照汇报的内容,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下面,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重要意义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_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群众利益角度来看,不动产是群众的重要财产,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群众行使财产权利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建立详细的任务台账,明确每一个问题的具体情况、涉及群众数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责任主体等信息。
区住建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各房地产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问题排查工作。要利用行业管理数据,对全区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那些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群众投诉频繁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和指导。同时,要建立问题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摸排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力争在[具体时间]前,完成全区所有符合条件项目的问题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为后续的问题化解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二)分类施策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排查出来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的原则,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对于因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的问题,如土地出让金未缴清、规划许可手续不完善等,要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开发商拒不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例如,我区镇的小区,因开发商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群众多年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在此次整治中,我们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调,明确缴纳时限和要求,同时加强与法院、
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法律手段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
对于因建设过程中违规变更规划、擅自加建等导致的问题,要由规划、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在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补办相关手续。对于因土地权属纠纷、拆迁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明确权属关系,妥善解决纠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化解进度台账,对每一个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增问题产生
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既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更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增问题的产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从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把关,确保房地产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和销售。土地出让环节,要明确土地出让条件,确保土地权属清晰、用途明确、出让金缴纳方式和时限合理;规划审批环节,要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杜绝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施工建设环节,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竣工验收环节,要建立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确保项目各项条件达标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地产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意识和
诚信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活动。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手续齐全、建设规范、质量合格。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主动承担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出贡献。此外,还要建立不动产登记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新增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产生。
三、全面强化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里将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自身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政策指导、问题梳理和登记办理等工作;区住建局要加强行业监管,协助排查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区法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涉不动产登记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区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信访局要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及时掌握群众诉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_工作。各房地产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 ……(未完,全文共4478字,当前仅显示23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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