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三)开展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警钟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
(一)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
(二)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三)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三、完善协调机制,凝聚反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二)加强线索移送,实现信息共享
(三)建立会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
(一)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三)强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一)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履职本领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清正廉洁
(三)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行职责
……
县委书记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反腐败工作,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斗争,也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出现,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任务。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今天,借这个机会,我想从五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反腐败工作不是单纯的纪律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乎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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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聚焦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
(一)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往往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岗位。我们要聚焦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民生领域,要高度关注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行政审批领域,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同时,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防止权力滥用。
(二)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腐败手段也在不断翻新,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日益凸显。比如,一些干部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方式收受贿赂,利用“影子公司”“期权腐败”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还有一些干部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权钱交易等。这些腐败行为更加隐蔽,查处难度更大。我们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研究,及时掌握其特点和规律,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发现和查处能力。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三)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治。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防止出现“微腐败”。要加大对扶贫、
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完善协调机制,凝聚反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专责作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能,严惩各类腐败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移送腐败问题线索。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线索移送,实现信息共享。线索是反腐败工作的源头。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线索移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涉及腐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拖延不报。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反腐败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成员单位掌握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与审计机关共享审计信息,从中发现一些在常规监督中难以发现的腐败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an件过程中,发现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也可以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三)建立会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在反腐败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复杂疑难案件,需要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我们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会商会议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为案件办理提供支持和帮助。通过会商,能够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办案思路,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 ……(未完,全文共5164字,当前仅显示23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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