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把稳思想之舵,筑牢忠诚根基
一是锚定政治忠诚“定盘星”
二是厚植为民服务“公仆心”
三是绷紧纪律规矩“高压线”
二、认清岗位风险,守住廉洁底线
一是警惕执法办案“权力寻租”风险
二是警惕行政审批“暗箱操作”风险
三是警惕日常管理“人情干扰”风险
三、躬规范权力运行,彰显执法温度
一是让权力运行“有边界”
二是让权力运行“有监督”
三是让权力运行“有温度”
四、锤炼过硬作风,永葆公安本色
一是锤炼“严”字当头的作风
二是锤炼“实”字托底的作风
三是锤炼“硬”字立身的作风
五、筑牢监督防线,凝聚反腐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常态化”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多元化”
三是深化自我监督“自觉性”
……
在公安系统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廉政谈话的形式,为即将走上新岗位的公安干部“壮行”。这既是干部任职的法定程序,更是组织对大家的关心爱护,是一次“岗前廉政第一课”。公安队伍是守护一方平安的“尖刀力量”,大家手中的权力连着法律尊严,肩上的责任系着群众安危——办理一起案件,关系到公平正义的落地;处理一起纠纷,影响着群众对法治的信任;甚至一次日常执勤,都体现着执法的温度与底线。
新岗位意味着新责任,也伴随着新的廉政考验。公安工作直面社会矛盾最前沿、利益交织最集中的领域,执法办案、行政审批、案件管理等环节都可能成为“围猎”的靶点。有的案件当事人可能想通过“打招呼”“送好处”谋求特殊对待,有的服务对象可能想借“人情往来”突破制度底线,这些都是大家履职路上必须警惕的“陷阱”。
今天的谈话,不是“老生常谈”的提醒,而是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的“精准画像”;不是“泛泛而谈”的要求,而是针对岗位风险的“靶向预警”。希望大家把这次谈话当作“思想的校准仪”“行动的导航灯”,在新岗位上始终绷紧廉洁之弦、坚守执法底线。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把稳思想之舵,筑牢忠诚根基
公安姓“公”,执法为民;干部姓“党”,忠诚为要。思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解在萌芽状态。一是警惕执法办案“权力寻租”风险。执法办案是公安工作的核心,也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区”。有的案件当事人可能通过“请吃送礼”“托人说情”,试图在案件定性、处罚幅度上“找突破口”;有的涉企案件中,可能有人想通过“利益输送”谋求“降格处理”“不予处罚”;甚至有的案件环节,可能因“人情干扰”出现“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面对这些风险,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处罚该怎么定就怎么定,绝不因“人情”“好处”偏离法律轨道。同时,要严格执行执法公开制度,让办案流程“晒在阳光下”,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二是警惕行政审批“暗箱操作”风险。公安系统的行政审批涉及户籍管理、车辆年检、特种行业许可等多个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有的群众为了“加急办理”户籍业务,可能想“走捷径”;有的企业为了获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可能想“找关系”;有的车主为了通过车辆年检,可能想“钻空子”。这些看似“小事”的诉求,背后隐藏着“权力变现”的风险。新岗位上,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流程,该走的程序一步不少,该公示的信息全部公开,绝不搞“看人下菜碟”“暗箱操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要耐心解释政策,坚决守住“按规矩办事”的底线。三是警惕日常管理“人情干扰”风险。除了执法办案、行政审批,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也存在廉政风险。有的干部在干部选拔、评优评先中,可能受到“人情关系”干扰,偏离“德才兼备、实绩优先”的原则;有的在装备采购、经费使用中,可能因“熟人介绍”“利益关联”,忽视质量把关、程序规范;有的在队伍管理中,可能因“老同事”“老部下”的情面,对违纪苗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人情干扰”看似“无伤大雅”,实则会破坏队伍风气、滋生腐败隐患。新岗位上,要坚持“一碗水端平”,无论是选人用人、经费使用,还是队伍管理,都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操作,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
三、躬规范权力运行,彰显执法温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守护公平正义,用得不好则会伤害群众利益、葬送个人前途。公安干部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公权”,必须在规范轨道上运行,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一是让权力运行“有边界”。任何权力都有边界,公安执法权也不例外。这种边界体现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能“不作为”“慢作为”;对于超出职责范围的事,要坚决拒绝,不能“乱作为”“越权作为”。比如,在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不能擅自扩大调查范围、变更处罚种类;在日常执法中,要严格区分“执法”与“服务”的界限,不能利用执法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有守住权力边界,才能避免“权力滥用”的风险。二是让权力运行“有监督”。监督不是“挑刺找茬”,而是防止权力“脱轨”的重要保障。公安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定期向组织
汇报思想、工作和廉洁情况,不隐瞒、不回避问题;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严格接受制度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同时,要加强对身边人的监督,管好家人、管好下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防止“灯下黑”。三是让权力运行“有温度”。公安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在办理轻微违法案件时,要区分情节轻重、主观态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一刀切”“简单化”;在处理民生纠纷时,要注重调解优先,耐心疏导情绪,帮助群众化解矛盾,避免“一罚了之”;在开展执法服务时,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为群众提供便利,避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比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_,在户籍办理、证件申领等方面提供上门服务;针对企业发展需求,在合规前提下优化涉企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让权力在规范运行中传递温度,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锤炼过硬作风,永葆公安本色
作风是干部的“名片”,也是廉政的“晴雨表”。公安队伍的作风,直接关系到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新岗位上,大家要以“严、实、硬”的作风,展现公安干部的良好形象,筑牢廉洁自律的 ……(未完,全文共5058字,当前仅显示23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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