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铸魂立根,凝聚生态保护共识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筑牢思想根基
(二)强化法治思维树立规则意识
(三)厚植责任担当强化行动自觉
二、靶向发力,筑牢损害防控防线
(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防控
(二)紧盯关键环节从严监管
(三)健全预警机制防患未然
三、协同联动,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一)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二)强化政企协同引导主动担责
(三)发动社会参与拓宽监督渠道
四、严查实赔,确保修复落地见效
(一)规范调查定损确保精准公正
(二)强化赔偿磋商提升工作效能
(三)严把修复质量确保生态见效
五、固本强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完善制度体系筑牢制度根基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三)严格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
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生态是生存之本,环境是发展之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城市永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头连着生态保护,一头连着民生福祉,既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关键举措,也是守住生态底线、推动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
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阶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开展这项工作,不是简单的“事后追责”,而是事前预防、事中_、事后修复的系统工程;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大合唱”。今天召开推进会,就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一、铸魂立根,凝聚生态保护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共识是工作的基础。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首先要从思想根源上拧紧“总开关”,让生态保护理念真正入脑入心,让损害担责意识成为行动自觉。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筑牢思想根基。要深刻认识到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域,以及河流、湖泊、森林、土壤等生态敏感区域,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排查。在工业领域,重点监管重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严防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行为;在农业领域,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农药残留对土壤、水体的污染;在生态保护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守护好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紧盯关键环节从严监管。要把监管贯穿于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废弃处置等全过程,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在项目审批环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遏制污染增量;在生产运营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在废弃处置环节,规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流程,防止二次污染。通过全链条监管,让生态环境损害行为无处遁形。
(三)健全预警机制防患未然。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风险监测,及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预判可能发生的损害风险。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一旦发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相关企业、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其采取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在损害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害程度。
三、协同联动,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能单打独斗、各自为战。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让各项工作无缝衔接、高效推进。
(一)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分工协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工作;司法部门要提供法律支持,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强化司法保障;
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参与损害调查、修复监督等工作。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企协同引导主动担责。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引导企业树立“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主动配合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工作,积极履行赔偿责任。要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信用评级等方面给予激励;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
(三)发动社会参与拓宽监督渠道。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对查实的举报给予奖励,让群众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修复监督等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四、严查实赔,确保修复落地见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核心是“赔偿”,关键是“修复”。要坚持“谁损害、谁赔偿,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从严从快开展调查定损,依法依规推进赔偿磋商,扎实有效抓好生态修复,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原貌。
(一)规范调查定损确保精准公正。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机制,组建专业的调查队伍和鉴定评估机构,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鉴定评估科学合理。在调查过程中,要深入现场、全面排查,摸清损害的范围、程度、原因,固定相关证据;在鉴定评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核算损害数额,明确修复目标和要求。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当事人对调查结果、鉴定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确保调查定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赔偿磋商提升工作效能。赔偿磋商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重要环节,要坚持自愿、合法、公平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要创新磋商方式 ……(未完,全文共4339字,当前仅显示22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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