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上的致辞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今天是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在这里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郑重宣示,也是对全域消费环境建设的一次再
动员、再部署。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问候!
消费连着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关乎经济循环畅通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正值一季度“开门红”的关键期,又是传统消费旺季,节后返程流、春耕备耕、开学季叠加,市场交易活跃度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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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活动,不是搞一次热闹的仪式就算完成任务,而是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消费_工作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深化。下面,我提三点意见:
第一,监管必须“长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教育、农业
农村等部门要拧成一股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底线红线,必须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式检查。要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依法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一律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第二,经营主体要守底线,用
诚信赢得未来。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服务规范。不要为了短期利益搞虚假打折、夸大宣传,更不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大型商超、连锁品牌、电商平台和国有企业,要主动扛起社会责任,带头执行退换货制度、落实质量承诺、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在行业内树标杆、作示范。我们也将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对诚信经营典型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第三,消费者要敢_,也要会消费。
保护消费者权益,离不开每一位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大家在日常消费中,要养成保留发票、截图、录音等证据的习惯,遇到问题及时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对于老年人、农村居民等信息获取能力较弱的_,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要多上门提醒,帮助识别消费陷阱。当然,_也要依法理性,不能滥用权利、恶意索赔。同时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适度消费,不盲目跟风“网红产品”,不轻信“包治百病”等夸大宣传,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特别强调一点,各相关单位要把今天的启动仪式当作一个起点,而不是终点。要把消费_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推动 ……(未完,全文共1808字,当前仅显示11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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