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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发表时间:2006/5/29 18:55:10


  在我们的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能混淆。否则,社会和谐不起来,经济发展不起来,民族精神振作不起来,国家也强盛不起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和每位公务员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正确树立自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要正本清源,弄清什么是荣,什么是辱。
  荣辱观在公务员身上的具体体现,主要表现为“节”、“权”、“利”、“欲”等四个方面,这也是新世纪新阶段公务员所面临的四个荣辱抉择。
  第一个抉择就是要具有高尚的道德节操,即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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