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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商机关企业登记的审查责任

发表时间:2006/8/26 13:52:06


  
  工商机关是企业登记主管机关,肩负市场主体的准入职能。朱熔基总理曾强调:,“工商管理部门要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市场经济转型期 ,做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工作,意义重大。然而企业登记审查究竟履行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是我们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企业登记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五个阶段,审查程序是企业登记管理的关键环节。所谓形式审查是对申请设立之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则是对申请设立之企业所提交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查。
  二、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倾向于形式审查
  1、关于企业法人登记。原1988年《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55条规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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