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工商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重罚轻纠”现象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三是“重证据、轻规范”现象
一是工商所缺少综合执法人员
三是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工商执法依据不足
(二)基层执法_不尽完善
一是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观念认识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
二是机关股室对基层所具体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不统一,基层难以执行
一是机构设置方面,仍然存在着职责交叉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统分结合的矛盾
二是人员培训方面
一是高标准要求与低素质状况的矛盾
二是实行刚性标准与谋求弹性空间的矛盾
三是指导不力与落实不够的矛盾
(三)基层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一是多头执法的问题突出
二是孤立执法
三是协作困难
四是执法“死角”较多
五是执法(或处罚)难
二、几点建议
(一)配强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二)优化环境,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的执法条件
(三)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谋求执法工作得到理解和支持
……
一、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工商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归纳起来,工商所整体执法仍存在三种现象:一是“重罚轻纠”现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在市场监管中推行了“预警警示”制度,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没能被很好的贯彻,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具体表现形式有:1、只罚不纠。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2、只打不追。一些工商所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3、手段单一。我们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处罚决定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不会运用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管罚款,不管纠正。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这类现象通常表现为:1、随意简化程序。其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917字,当前仅显示19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浅谈基层工商所执法现状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