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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201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10/2/23 22:25:41
目录/提纲:……
一、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认真履职,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三、完善_网络,提升消费_效能
四、加强领导,大力开展消费市场监管
五、齐抓共管,共创和谐的消费环境
……

同志们: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3.15”是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辛勤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的消费_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会两站”建设步伐加快,全县成立了17个分会,285个农村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分别占全县25个乡镇中行政村(社区、街道)的60%、46.2%。制定了《关于开展“所村挂钩”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一会两站”工作融入“所村挂钩”活动。全系统接受消费者咨询169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02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198件,处理举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_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_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_y论监督的责任。县广播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和《寿州》要与县消协紧密合作,做好消费_新闻宣传选题规划,组织消费_新闻宣传采访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_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消费_宣传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y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消费_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强化消费_新闻宣传工作。
县乡人民政府、各执法部门、消协组织、工商企业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科学消费知识,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职,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消协组织要以《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导则》为依据,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研究制定企业诚信承诺的标准和条件,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诚信承诺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各种消费纠纷,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_工作。
三、完善_网络,提升消费_效能
我县的农村消费_网络已初具规模,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覆盖全县达50%以上,形成了“政府领导、工商消协为主、乡村共建、群众参与”的寿县模式。各级政府和工商、消协要继续巩固“一会两站”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一会两站”建设,扩大_网络的覆盖面,不断提升12315_效能,构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拒假、打假防线,认真抓好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消费投诉,满腔热忱地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尤其要妥善处理好涉及农民利益的_性投诉,为农民增收、农业增产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加强领导,大力开展消费市场监管
各级政府要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房地产、旅游、医疗、药品、公用企事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 ……(未完,全文共2660字,当前仅显示16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副县长在201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