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应注意的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
1、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履行哪些食品安全职责?
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履行的职责有:
(1)负责市场内
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检查进场销售的食品的相关凭证,严把食品准入关;
(3)解释或说明市场内经营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情况;
(4)及时发现和处理市场内出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5)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报告市场内发现的违法经营活动;
(6)指导商品经营者建立和正确使用商品经营台帐;
(7)传达贯彻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规范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
2、经营者应向供货厂(商)家索取的证件有哪些?
经营(生产商供货的)预包装定型食品等,经营者应与相关生产厂(商)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食品生产厂(商)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复印留存备查,每批次进货要索取产品检验证明和法定供货票据。
3、什么是食品安全“三承诺”?
食品安全“三承诺”是指生产厂家对供货商、供货商对商场(或市场经营者)、商场对消费者的连环质量承诺。
“三承诺”是推进流通领域
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完备的企业自律机制,实现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的关键。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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