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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0/11/27 11:38:31
目录/提纲:……
一、贯彻《条例》情况
二、机构、经费情况
三、业务工作情况
1、第二轮修志情况
2、年鉴编纂情况
3、抗震救灾志编纂情况
4、资料保管和开发利用情况
5、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
二是做好地情资料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录入工作,努力将方志资料信息化
四是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维护,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畅通
四、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组织到省志编委举办的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学习
三是以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交流修志经验
四是与其他地市志办进行交流
五、存在的问题
1、《条例》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
2、部分区县机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六、建议
1、建立《条例》学习宣传长效机制
……
地方志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省志编委:
按照川志发〔2010〕28号文件精神,我办对近年来全市地方志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贯彻《条例》情况
**市政府于2007年恢复在2005年机构改革中撤销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加强对全市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也相应成立编委会,领导本区域的修志工作。一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地方志机构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普遍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地情网站等多种宣传途径,采取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及署名文章、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两个《条例》和地方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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