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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12/11/20 16:08:05
目录/提纲:……
2、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3、坚持学习制度,科室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并有记录
5、积极参加上级、本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青、妇等群团活动
7、执行局请休假、考勤制度
9、认真执行《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1、每月按时搜集、整理、报送全局性的工作计划、信息
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对议定事项的承办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3、按时起草或参与起草、修改全局性的报告和文件
4、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工作
7、做好机关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按规定办事
1、认真测算和编制全市财政预算收支草案,审核汇总全市及市级财政预决算
4、预算拨款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
7、认真编报各种报表、资料,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7、认真编报各种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5、加强镇(区)财政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9、做好雷公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各种报表编报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9、认真编报各类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7、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9、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10、认真编报各类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
扬财[2011]51号

关于印发《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财政 考核 通知
抄 送:各镇(区)财政所
扬中市财政局机关
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

为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法》,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树立“勤政、廉洁、高效、创新”的财政干部形象。结合财政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共同部分(含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宣传调研、民意测评)和业务工作目标两部分。
考核办法:采取指标量化双百分考核制,即共同部分和业务工作目标部分各100分。达到考核标准的得基本分,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扣分。考核工作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民意测评等形式。每半年由科室进行自考自评,年终进行集中考核,由局考核小组负责;平时考核由局效能监察小组就有关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做好记录,并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半年和全年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综合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奖惩办法: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与市政府“双文明”考核奖金挂钩,并作为科室、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以各单位年终考评得分进行奖励,各科室(中心)要针对各自工作职责,考核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同时,按考评位次确定15%-20%的单位评选先进集体,按干部职工总数的15%左右评选先进个人。考评得分低于综合考评平均分的80%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给予扣减人均考评奖金基数的20%的处罚。连续两年受到处罚,同时又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由实职改为虚职,或进行降职留用。
共同部分:(100分)

1、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服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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