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总工会落实主要负责人
“四不直接分管”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的通知》,区总工会严格的进行了自查,对个别不符合要求的环节和制度,做了调整。
一、总体安排
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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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姝主席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并具体负责一支笔审批。
2、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票决制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
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
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3、实施民主监督。建立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民主监督工作与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同步实施。监督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对分管负责人批报的票据进行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1、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四不直接分管”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分管四项工作的负责人,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慎重用权、主动接受监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在工会范 ……(未完,全文共1010字,当前仅显示64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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