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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县“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3/3/13 10:55:15
目录/提纲:……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三、抓好舆论宣传
四、扎实开展工作
三是规范肉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
五、存在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
2012年县“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屠宰行业发展水平,加快企业升级改造,推广产配一体化的肉品营销模式,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我县根据省厅的相关安排,成为首批“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和努力,于2012年12月5日通过省厅及相关部门的验收。现将这一年来的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好“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全椒县“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整合部门资源,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随时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省“放心肉”体系建设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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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实监控视频化。定点屠宰场安装了监控终端,实现对生猪屠宰行业的信息化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肉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5、实行配送冷链化。定点屠宰场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完善了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低温仓储等物流设备设施建设;购置了数台冷链配送车,屠宰企业每天最迟在早上5点以前将检验合格的肉品送达各配送站,由配送站分发给零售商供应市场。
6、落实检测全程化。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现从生猪进场到屠宰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检疫检验,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7、效益合理化。屠宰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已向县物价部门申请核价,核定合理的加工收费标准和企业自营利润率,保证企业基本收益和消费者利益。
8、加强监管,保障肉品市场安全。一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查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二是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城区定点屠宰率100%;三是规范肉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会同工商、农委、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进行,严肃处理。全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查处生猪违法案件3起,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产品600多公斤。
五、存在问题
1、由于全县偏远乡镇(如西王镇、古河镇等)距离县城区很远,当地猪肉经营户来回不便,时常自己在家私宰生猪,对当地猪肉市场的食品安全造成隐患。另外,由于没有同步实行定点屠宰、统一配送工作,周边地区一些合法不合格小型、手工屠宰企业生产的生猪肉产品流入我县市场,质量、卫生难以得到保证,对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
2、外埠肉品进入市场没有统一标准。目前进入我县的外埠肉品主要是雨润和双汇2家冷鲜肉,其凭借价格低廉占领农村较大市场份额,但其卫生状况堪忧,乡镇销售条件不具备: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冷冻、冷藏设施和专用机械制冷运输车辆。
3、部门配合不到位。“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坚巨的任务,涉及到商务、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肉品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商务部门牵头后、有关部门仅派人参加,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严重存在;平时在日常监管工作方面也只有商务部门负责,而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商务部门在肉品监管工作中执法手段及处罚权限有限,只局限于打击非法屠宰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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