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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局关于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意见

发表时间:2013/3/23 11:48:37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工作思路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增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手段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快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推行建筑市场监管交底制度
四是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
3、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明确职责
二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三是严格提前介入管理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4、进一步完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信用考核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考核管理办法
5、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从源头防范不良行为的发生
一是严格投诉查处
二是加强标后管理
三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四是加强对招投标法规政策的研究
一是强化清欠政策宣传,形成清欠工作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预控,加强备案管理
三是加大总、分包行为检查
四是推行“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五是推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工作计划
1、成立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
3、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创新监管手段”大讨论活动
4、坚持建筑工程例会制度
5、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房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6、开展信用考核工作
7、……
建工局关于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意见
六建工〔2013〕24号

关于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2年我局开展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各单位认真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我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得到进一步提高,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履职履责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有明显好转,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2013年我区建设体量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和艰巨。为进一步巩固2012年“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强化项目参与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的履职履责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建筑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特制定2013年全区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实施意见。
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监管力度,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以综合执法检查、飞行检查和差别化监管为手段,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加强“两场”联动监管为突破口,强化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员市场行为意识,提高到岗率和履责能力水平;以开展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信用考核为措施,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完善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增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12年开展的“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虽然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建筑市场依然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不备案、责任主体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履职、建设单位未完善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指令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诚信履约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时有发生,监理企业履职履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突破,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清欠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精品工程不多,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然十分重要和紧迫。只有市场规范,才能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治理拖欠顽疾,工程质量安全才有保障,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2、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手段。今年区建工局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大胆创新市场监管手段,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备案管理制度。凡进入我区施工现场的所有企业及所有管理人员都纳入诚信备案管理范围,含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未经备案,所有企业及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二是进一步加快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进入我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所承接的项目建立档案,并及时收集相关科室提供的信用信息,按照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总监、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考核,形成诚信有市场、失信失市场的氛围。不断强化和提高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的创优意识、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意识。三是推行建筑市场监管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建筑市场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市场行为监管书面交底,告知应当遵守的市场行为规定和不应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我局对市场监管采取的一些工作措施。四是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对进入我区承接项目的专业分包企业在合同备案前按项目征缴工资保障金;对进入我区承接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在诚信备案前按企业征缴工资保障金。对发生拖欠行为且不主动配合处理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征缴标准,对未发生拖欠行为或发生拖欠投诉能迅速处理到位的施工企业可适当下调工资保障金征缴比例。
3、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我局将按照住建部86号文、南京市人民政府289号令和区政府88号文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专项整治建筑市场种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形成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一是明确职责。将全区所有项目分片分组、定人定项目,明确责任。对总分包行为、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责情况、用工管理行为等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清欠投诉负责接待处置。在主体评估、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工程科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组织抽查把关,对存在严重市场行为隐患的项目暂缓进行验收。二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相关科室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信息互通。从招标办开始,及时将中标信息传至工程科,工程科与质监、安监互通信息,重要节点签署工作联系单,遇到相关情况随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同时各职能科室在执法中实行一票否决,即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管出现在哪个职能科室监管范围,其余科室都可暂停其一切后续市场活动。三是严格提前介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施工许可、提前介入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对所有申请提前介入的项目由工程科统一扎口管理,未经审批,不能介入。对未完善施 ……(未完,全文共5901字,当前仅显示20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建工局关于深化“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