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市新《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项目情况
二、房屋征收工作开展以来遇到的困难
1、社会舆论“失之偏颇”
2、未经登记的建筑难以认定
3、“住改非”征收补偿要求高
4、强制执行行为相对滞后
5、少数上访群众重复上访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的力度
二是加强征收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征收安置”三公开
2、是落实各方配合机制
3、解决被征收人的实际困难
4、严格落实征收政策,坚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
浅析现阶段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陈 涛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党的十八大报告上也指出以促进社会和谐,惠及民生为核心,对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现实矛盾和不稳定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科学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作一浅显的分析:
一、我市新《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项目情况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障、困难救助等一揽子问题,常常采取不达目的不搬迁的强硬态度。而一些严格执行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征收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未经登记的建筑难以认定。《征收条例》中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老城区的房屋年代久远,未经登记建筑的搭建时间跨度很大;“农夹居”的房屋建新不拆旧、未经登记现象普遍存在。如果不区别认定会造成被征收人的对立情绪,因而对这些建筑的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难度很大。
3、“住改非”征收补偿要求高。现行“住改非”的政策是根据营业年限的长短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实际征收中被征收人往往要求按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和安置。但这又会影响其它被征收人的心理欲望,造成更大范围的攀比争利现象,加大征收难度。
4、强制执行行为相对滞后。新条例2011年出台以后,由于没有具体程序规定,又明文要求“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致使一年多来,强制执行无法开展,造成几个遗留拆迁项目至今仍有几户拒不搬迁,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和资源的浪费,且影响恶劣。
5、少数上访群众重复上访。有的已进行了信访三级答复后仍不满意,多次要求撤消复核意见;有的已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但是对判决不服,又重新上访;有的已达成协议又反悔,要求撤消协议重新安置;还有的要求过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随着遗留问题逐渐增多,诉讼上访频繁,牵涉极大精力,时间和资金上压力很大。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的力度。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被征收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工作过程中重点说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让群众了解其情况,有利于消除对房屋征收的顾虑。二是加强征收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征收安置”三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工作的落实,使征收工作真正变成“阳光征收”、“平安征收”和“和谐征收”。
2、是落实各方配合机制。根据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综合协调,各方配合,形成合力。针对征收过程中少数“钉子户”漫天要价、阻扰征收及违法建筑等突出问题,要充分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切实做好执法检查、拆临拆违等工作。
3、解决被征收人的实际困难。对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照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不再等待轮候。对老、 ……(未完,全文共2042字,当前仅显示12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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