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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3/5/27 22:35:45
目录/提纲:……
(二)辅导员系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思政专业,中共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
(四)行政管理系列: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丰富高校行政管理经验
(五)工勤系列:具有一定文化知识、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服务精神
(一)发布招聘信息: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计划公开招聘信息
(四)试讲合格人员报院长批准后,人事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一)新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并签订试用期合同并上五险一金
(三)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考核意见,决定续聘、延期续聘或解聘
(二)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考核意见,决定转正、延期转正或解聘
(三)见习期满合格者按正式职工对待
(一)具有高校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双师教师
(二)具有所承担应聘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年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二)试讲:由系部按其所需的课程内容确定试讲内容
(三)试用:试用一个月,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的教师,学院正式颁发聘任证书
(二)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清楚、完整
(四)按课程教学要求布置、批改、讲评作业
(五)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课堂考勤,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
(六)完成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外聘教师由各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并向其介绍所担负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
(二)调配原则:工作需要不适合现工作岗位的人员
(三)调配程序
4、内……
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人事管理,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建立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人事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科学规划,按需设岗,提高质量,保证重点。
学院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及招生情况制定学院教职工总体规模。学院实行“定机构、定编、定岗、定人员”的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级岗位及其数额按照我院发展规划、全院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任务设置,向教学岗位倾斜、向重点专业倾斜。
第二条 严格聘前考察。
学院及用人部门要根据各级各类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考察结果作为能否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评聘分开,按需聘任。
学院岗位聘任、职务聘任坚持“评聘分开,按需聘任”的原则。教职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仅作为聘任及晋升的基础条件,按需竞聘上岗。
第四条 严格聘后管理。
学院严格聘后管理,考核经常化。每年年终(或学年结束)对全院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续聘、晋升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格审查认为合格者,将其材料交用人部门对其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审核,合格者可参加试讲。
(三)试讲:人事处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试讲,由专家组和用人部门对试讲人员进行评议,现场问答,考查应聘者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团队意识和事业心。
(四)试讲合格人员报院长批准后,人事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第十二条 校内兼课教师聘任程序。
本人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后,人事处、教务处和系部负责人审核,协商决定是否聘任,并与申请人协商授课内容和时间。同意者参加试讲,合格后聘任。
第十三条 教辅、行政管理系列聘任程序。
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推荐人选或院长推荐人选,对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院长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四条 工勤系列聘任程序。
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用人计划公开招聘,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五条 试用期及其管理。
(一)新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并签订试用期合同并上五险一金。特殊人才或长期在高校教学岗位任职的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经院长批准可缩短或免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用人部门认真考察新聘教职工完成任务、遵守纪律的表现,并于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期考核意见。
(三)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考核意见,决定续聘、延期续聘或解聘。
第十六条 见习期及其管理。
(一)试用期满合格后,见习期半年,见习期间,用人部门继续考察工作表现,并于见习期满后,提出正式转正的考核意见。
(二)学院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考核意见,决定转正、延期转正或解聘。
(三)见习期满合格者按正式职工对待。

第四章 外聘教师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为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采取“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办法。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外聘教师(包括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这部分人员不占用学院正式编制,各系部根据学院每年教学计划按需聘请。
第十八条 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具有高校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双师教师。
(二)具有所承担应聘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年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第十九条 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
(一)必要性和资格审查:外聘教师由各系部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拟外聘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对各系部提名的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后交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人事处组织专家听取试讲。
(二)试讲:由系部按其所需的课程内容确定试讲内容。
(三)试用:试用一个月,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的教师,学院正式颁发聘任证书。
(四)对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应与原系列相同,特殊人才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后予以决定。
第二十条 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二)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清楚、完整。利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除备有电子教案外,还应携带纸质教案。
(三)要定期参加系部组织的教研活动,共同研讨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按课程教学要求布置、批改、讲评作业。
(五)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课堂考勤,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
(六)完成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外聘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教师由各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并向其介绍所担负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外聘教师也要主动地经常地和相应的系部、专业、教研室联系。
(二)外聘教师要接受学院教学检查、听课、考评等,各系部、督导处、专业主任可通过听课,检查教案等方式,检查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如发现没有按要求备课或批改作业,教学质量不能保证,同学反映较大的,经指出仍无改进的应予以解聘。
(三)外聘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或代课,应提前向专业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聘期。
外聘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聘期结束前一个月,根据实际情况,用人部门与其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第二十三条 待遇。
外聘教师按照实际授课时数支付课酬。

第五章 聘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内部调配。
(一)内部调配系指管理工作岗位之间、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人员调配。
(二)调配原则:工作需要;不适合现工作岗位的人员。
(三)调配程序。
1、因工作需要调配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 ……(未完,全文共10179字,当前仅显示24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