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实施“廉政责任透明化考核”
1、实施项目化管理
2、实施常态化督查
3、实施透明化考核
1、下达责任书
2、完善制度规定
3、加强监督检查
4、开展民意测评
5、进行年度考核
二、实施“作风效能常态化预警”
1、预警评分
2、预警方式
3、结果运用
三、实施“工程领域专业化监管”
1、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2、推行招投标交易项目分级管理改革
3、规范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监管
4、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
5、维护招投标交易市场秩序,实现充分有序竞争
1、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2、招投标交易项目分级管理改革
3、规范评标专家及代理机构监管
4、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
5、实现招投标交易市场充分有序竞争
四、实施“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督”
1、规范准入环节,实行商家备案管理
2、规范运行环节,实现全程监管
3、规范监督环节,形成监管合力
1、县(区)进度安排
2、市本级进度安排
五、实施“阳光政务电子化监察”
1、建立行政审批信息服务系统
2、建立政务服务专网系统
3、建立基层电子政务系统
4、建立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5、建立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
六、实施“干部廉情人性化关爱”
1、注重思想引导,开展任前考廉、读书思廉和教育促廉活动
2、体现人文关怀,开展廉政谈心、回访教育和关爱保护活动
3、突出纠偏提醒,……
中共抚州市纪委 抚州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六大保廉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廉洁公务建设年活动实施六大保廉项目的意见》(抚发[2013]10号)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廉政责任透明化考核、作风效能常态化预警、工程领域专业化监管、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督、阳光政务电子化监察、干部廉情人性化关爱“六大保廉项目”工作方案,现将《关于实施“六大保廉项目”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六大保廉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六大保廉项目”涉及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确保各项行动有序开展;对各自负责的具体工作,要定期召开调度会,扎实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六大保廉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
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抚州市纪委
抚州市监察局
2013年4月16日
关于实施“六大保廉项目”的工作方案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情况、反腐倡廉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2)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健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3)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责任追究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定期通报制度,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二)工作步骤
1、下达责任书。在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向各县(区)、高新区、市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下发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向管辖范围内的地方和单位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月底前,制定下发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并召开会议下达反腐倡廉工作项目任务书。
2、完善制度规定。6月底前,制定完善《抚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抚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等项目化管理制度规定。
3、加强监督检查。按照项目化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各牵头部门既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落实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项目,又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负责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7月份,市纪委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中督导,并下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督促及时落实“一岗双责”,整改有关问题。
4、开展民意测评。9月份,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开设网络民意调查平台,组织社会_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5、进行年度考核。12月底,组织开展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二、实施“作风效能常态化预警”
(一)预警对象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公共服务部门(含中央、省驻在单位)。
(二)预警事项
违反下列有关规定的现象和行为均纳入预警事项:(1)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中央关于改进
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若干具体规定;(2)省、市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规定;(3)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预警操作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和高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市属国有企业均作为单独预警对象,由市纪委监察局或市效能办进行预警。各县(区)、高新区对所辖乡镇、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预警评分。预警总分值设置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进行评分。市纪委监察局或市效能办对县(区)直单位的预警扣分计入县(区)总分,高新区参照县(区)执行;对市直单位的下属单位的预警扣分计入主管部门的总分。扣分标准为:(1)凡违反“预警事项”的现象和行为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发现并查实的,市直每次扣4分,县(区)每次扣2分。(2)凡违反“预警事项”的现象和行为被市级发现并查实的,市直每次扣2分,县(区)每次扣1分。(3)在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分类排位倒数第一的,扣4分;倒数第二的,扣3分;倒数第三的,扣2分。
2、预警方式。(1)单项预警。预警对象每出现一次违反“预警事项”的现象和行为,由市效能办下发《作风效能单项预警督办单》进行单位预警,责成预警对象限期整改到位。(2)综合预警。当预警对象的综合评分低于80分(含80分)时,由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作风效能综合预警告知书》进行综合预警,派专人进驻被预警单位,监督和指导其限期整改到位。(3)预警公示。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对预警对象进行一次综合评分和排名,并予以通报或公示。
3、结果运用。(1)受到综合预警的预警对象,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责成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2)市直纪检监察业务考核范围的预警对象,受到综合预警或全年预警总分在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对象中排位后三名的,取消其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3)预警对象的全年预警总分按10%计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总分。
三、实施“工程领域专业化监管”
(一)工作内容
1、推进工程建设领域
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发集远程登录、信息录入、数据分析、自动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软件。主要包括四大系统:(1)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系统。包括企业本部和在抚机构的名称、地址、工商注册所在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2)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包括企业负责人、企业在抚技术管理人员、企业注册人员等基本信息。(3)施工企业承接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投 ……(未完,全文共9417字,当前仅显示25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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