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基本要求
(一)特色旅游建设发展
3、特色旅游商品开发(1)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种类多并具一定规模
(二)拥有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各种档次的饭店、餐馆并提供优质服务
1、饭店的数量、档次及相应服务设施能满足海内外游客的需求
2、有足够数量和各种档次的餐饮服务设施,餐馆布局合理
(三)有比较便利的旅游交通及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2、有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休息、预订、投诉等服务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
3、有足够的达标旅游厕所并且布局合理
5、设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
(四)有完善的旅行社服务网络,并提供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
(五)有经营管理有序的旅游商品和娱乐服务机构
2、提供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
(六)有高效、统一的旅_政管理体系
3、旅游市场促销力度大,旅游形象突出,有鲜明的促销口号,旅游知名度高
(七)有比较健全的旅游安全管理_
(八)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1、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100万人次以上
2、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占本县(市、区)GDP的比重10%以上
4、城镇就业人员中,旅游就业人数所占比重10%以上
三、组织领导及要求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2013年7-8月)
2、建设阶段(2013年9月-2014年9月)
3、验收阶段(2014……
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特制定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区)(简称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5年(2013-2017)时间,在全区建设20个左右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基本要求
(一)特色旅游建设发展
1、特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
(1)旅游景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标杆性和独特性。
(2)能较好地挖掘和展示当地特色文化,形成较强的地方特色文化氛围。
(3)特色旅游项目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2、特色旅游品牌打造
(1)旅游品牌特色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打造具有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不同特色不同种类的旅游品牌。
(3)对特色旅游景区品牌、旅游管理品牌、旅游营销品牌、旅游节庆品牌、旅游演艺品牌进行集中打造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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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满足海内外旅游者的需求,能根据当地自然、文化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当地特色的专项旅游活动。其中从事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坚持以入境旅游为主的经营方式,有较强的市场开发和外联能力。团队旅游形成规模,散客服务方便、快捷,能够提供多种选择的旅游项目。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过国家考试的导游队伍和一批景区导游讲解员,导游服务热情、周到;旅行社运转规范,旅游活动实行合同和日程计划表,并实行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五)有经营管理有序的旅游商品和娱乐服务机构
1、发展富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娱乐服务项目,同时能够提供为海内外旅游者接受并喜爱的娱乐、休闲、健身、文化活动项目。
2、提供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实施有序的行业管理。购物环境秩序井然、商品丰富、服务热情、货真价实,不欺诈旅游者,并做好购物的后续服务。
(六)有高效、统一的旅_政管理体系
1、设置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的旅_政管理机构,积极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有中、长期旅游发展规划,确立了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的目标。
2、建立和健全旅_政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形成了维护海内外旅游者权益,保障旅游企业合法经营的执法队伍。
3、旅游市场促销力度大,旅游形象突出,有鲜明的促销口号,旅游知名度高。
(七)有比较健全的旅游安全管理_
1、建立有确保海内外旅游者安全的制度措施、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有序。
2、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有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建立了有效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措施。
3、有紧急救援机构,对旅游意外事故及病危游客能进行及时的救援和治疗,善后处置妥当。
(八)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1、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其中过夜游客100万人次以上。
2、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占本县(市、区)GDP的比重10%以上。
3、旅游税收5000万元以上,占本县(市、区)
财政收入的比重10%以上。
4、城镇就业人员中,旅游就业人数所占比重10%以上。
三、组织领导及要求
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自治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旅_政管理部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工作协调会,就建设标准、验收办法等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并下发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自治区领导负责指导、协调、联系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建设工作。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顺利开展。各市设立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
四、实施步骤
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和验收工作,从2013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1、
动员阶段(2013年7-8月)。
自治区召开全区旅游发展大会,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进行宣传动员。自治区领导小组拟定下发建设基本要求和验收标准,要求各地组织行业内外广泛深入学习,并提出贯彻实施的措施和目标。各地要召开相应会议,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建设基本要求和目标抓好落实工作。
2、建设阶段(2013年9月-2014年9月)。
相关县(市、区)结合建设工作要求和目标,分解任务,稳步推进。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建设进展情况组 ……(未完,全文共2817字,当前仅显示17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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