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治理对象及范围
(一)重点治理对象
(二)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会议标语宣传
二是实行短信宣传
(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镇干部包组责任制
(三)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四)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
二是认真排查制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筹备阶段(2013年5月上旬)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上旬)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3年5月中旬起)
五、加强组织领导
……
镇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实施方案
乡镇党委
为切实净化政风民风,倡导良好社会新风尚,有效减轻群众负担,狠刹“违规‘泡酒’借机敛财”歪风邪气。根据石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方案〉、〈石柱县“违规‘泡酒’借机敛财”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2013〕40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对象及范围
(一)重点治理对象
镇政府、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镇级各部门(以下简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临时人员),各村(居)、组干部。
(二)治理范围
1.“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
(1)除婚丧嫁娶(当事人及其子女
结婚,夫妻及双方父母、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出现“违规‘泡酒’借机敛财”现象。二是建立镇干部包组责任制,将专项治理责任分解细化到人,负责宣传教育引导居民不违规“泡酒”,确保抓出成效(见附件)。
(三)各方联动,形成合力。为增强工作合力,镇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整体联动。宣传办要加强正面宣传、典型引导和反面曝光等;驻村及包组干部、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要加强对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将专项治理违规“泡酒”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少泡酒或不泡酒;工商所、地国税、卫生院和社事办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引导其不为违规泡酒者提供服务场所;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综合治理工作。
(四)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干部职工属于可“泡酒”范围的,严禁宴请村组干部和服务项目业主。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镇级各企事业单位制定好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施行,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各村(居)委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并及时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引导辖区内群众少“泡酒”或不“泡酒”。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的表率作用,带头不操办、不参与除婚丧嫁娶以外的违规“泡酒”活动。
二是认真排查制止。全镇各级各部门对干部职工可能出现的“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要及时摸底排查,做到底细清、情况明,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将各级干部职工“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群众准备“泡酒”的,要及时上门做工作打招呼,属于违规“泡酒”范围的,要教育
动员其不“泡酒”、属于可以请客“泡酒”范围的,要引导其不大操大办,不扩大范围,引导全社会移风易俗。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建督查组,对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办检查,并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核实、及时处置、及时回应。举报电话:023-73391001。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筹备阶段(2013年5月上旬)。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上旬)。召开全镇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工作动员大会,专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强化对辖区内群众及流动人口的教育和引导,积极治理“违规‘泡酒 ……(未完,全文共2291字,当前仅显示14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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