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 专业班级:国际经济与贸易4班
课题名称 国际贸易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以合同违约为例
1、本课题的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国际间的货物买卖的增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如何采取救济措施以保护其自身利益,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购销合同赋予合同当事人法律上的义务,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转让和交货的义务,买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收货和付款的义务。合同任何一方如果没有法律上的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如约履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就赋予对方一项或几项救济的权利。如何使受损害的一方恢复到合同履行时的状态,让违反合同一方付出足够的代价,以保证交易的正常秩序怎是世界各国合同立法和司法的一个重要方面。购销合同是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其价值取决于合同的最终履行。由于现实世界的纷繁复杂,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实属常见,除了与当事人无关的事实导致的不履行合同之外,更多的是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的不被履行。通过救济以保障合同交易安全的方式,无论在近代合同法还是现代合同法中,都是它们的主要内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快速发展,贸易纠纷、各种违约现象也必然会增加,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履行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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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以商品流通为基础的贸易全球化是今天全球经济 一体化的第一阶段。(张华2009)进入90年代 ,国内从事经济、政治、哲学、科技、文学、法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 ,对全球化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 ,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王玉恒 2000)赵晓教授的两篇文章《从战略角度看中国的“国际经济摩擦”时期》与《再论中国崛起之“国际经济摩擦时代”》,系统论述了中国国际经济摩擦的形势、特点及其成因。他认为中国已经进入至少长达20年的国际经济摩擦期,并将其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既世界经济正在进入碰撞轨道期、中国的崛起以及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的一系列问题。
潘长河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 论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制度的特殊贸易救济性》认为:在美国外贸法制中,337条款与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例外条款(escape clause)和非经济原因的进口管制规定一起,构成了进口救济与贸易秩序的法律体系。由于实践应用渐多,337条款的地位与日俱增。即使大洋彼岸的中国,也同样感受到了它的“威力”。“中芯国际半导体产品在美被提起337调查”,“北汽福田农用车被裁定违反337条款”,“7家内地电池企业被列为又一起337调查的答辩人”笔者认为337条款乃属贸易救济措施之范畴,但其贸易救济的属性又彰显出特殊之处。有了这个定位,不仅能对337条款的种种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也有助于在实务中对该项制度作出更好的应对与借鉴。
何宪民2011年在《天津财经大学》发表的《WTO_下贸易救济实施与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中认为:在后危机时代贸易摩擦频发、贸易救济措施滥用的背景下,从我国应对指控的角度,对WTO_下的贸易救济实施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为我国贸易政策的适应性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作者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考察贸易救济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实施现状,梳理出贸易救济政策与实践的发展脉络;进而阐述贸易救济措施影响因素和实施机制,对滥用贸易救济行为进行了理论与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新型贸易保护的趋势、特征以及中国面临的贸易救济困境,揭示了中国频遭指控的原因;最后,提出中国应对贸易救济行为的对策。作者以经济学分析与法律研究相结合的视角,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按照从一般到特殊、再由特殊到一般的思维过程,对贸易救济的历史、现象、特征、本质等问题层层深入地进行分析。按照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统计描述、指数分析和统计检验,研究WTO成员国贸易救济实践的选择、滥用情形,及其对中国贸易政策的影响。
孙立文2009年《《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
论文集(八)》《WTO贸易救济争端解决裁决执行问题分析》认为:WTO贸易救济规则执行的双层结构,使贸易救济措施争端解决裁决的执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造成WTO争端解决的执行规则在贸易救济争端领域适用时所产生的救济措施不充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救济的效果和效率等问题,作者建议通过建立有限实施的诉讼临时措施制度,改善争端解决裁决和建议规则等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张玉卿 杨荣珍2008年《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11期《我国对外反倾销贸易救济效果评估》对我国1997-2008年6月间的对外反倾销情况作了回顾与分析,并对其贸易救济效果作了评估。反倾销既是针对外国低价进口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以达到限制进口、提升产品价格、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的目的。但是,反倾销也是一柄"双刃剑",在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国内该产业的关联产业、最终消费者的利益受损。此外,反倾销引起的贸易转移、以投资规避反倾销等负面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抵销反倾销的正面效应。
王火灿2011年《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02期《WTO贸易救济体系:1995~2010年回顾与评析》中指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构成了WTO多边贸易_下的三大贸易救济制度和机制。通过对WTO有关这三类措施1995~2010年间的统计资料的多视角分析,我们发现:统计期内WTO成员的贸易救济呈现出"两高两低"的总体特征,且迄今仍以反倾销占统治地位,但近几年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呈上升趋势;从成员使用贸易救济的情况看,G20国家以及欧盟是使用主体,其中印度是全球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用户,美国是全球反补贴的最大用户和反倾销的第二用户;而中国则是受全球贸易救济影响最大也最广泛的国家,不仅自1995年以来一直处在全球反倾销第一对象国的"宝座"上,而且也是近年来事实上的全球反补贴的第一目标国。更为突出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还 ……(未完,全文共7025字,当前仅显示24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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