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党组、党支部履行预警工作职责情况
(二)党组、党支部有关领导干部实施预警工作情况
(三)群众信访举报涉及预警内容的处理情况
(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一)对应预警的问题隐瞒不办的
(二)对预警线索排查、移送故意拖延的
(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有可查性的,不经核查而直接予以谈话提醒的
(四)对应当予以预警,而不予实施的
(五)对应给予纪律处分,而以预警代之的
(六)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七)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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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以下简称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根据上级规定,制定我单位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 预警机制,是县总工会机关、党支部,对反映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与群众意见需要了解澄清情况,对不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发现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警示的,通过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建立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机制。
第三条 建立预警机制,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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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谈话函询制度是对反映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与群众意见需要了解澄清情况的,进行谈话或函询。
第九条 警示诫勉制度是对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偏,终止其错误行为。
第十条 责任纠错制度是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县总工会领导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线索收集与办理
第十一条 县总工会党组应当全面掌握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预警线索。
第十二条 县总工会党组应当在各项业务工作中注意发现和掌握预警线索;同时广泛收集其他机关和部门发现的、媒体披露的预警线索。
第十三条 县总工会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筛选、分流和处理。属上级管辖的,及时报告;属本级管辖的,直接处理;属下级管辖的,及时批转,跟踪督办。
第二节 对象排查与确定
第十四条 谈话函询对象可以直接确定,警示诫勉和责令纠错对象应当在了解、初核或调查后确定。
第十五条 县总工会党组对需要实行预警的对象,谈话函询和警示诫勉由主要负责人确定;责任纠错的由主要负责人或县总工会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 县总工会党组对工作中发现的、信访部门转办的、上级交办的和其它部门移送的预警线索,负责排查,提出确定对象的建议。
第三节 分级实施
第十七条 县总工会党组确定的预警对象,由县总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县总工会党支部确定的预警对象,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实施。
第十九条 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谈话方式,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节 方式方法
第二十条 对谈话函询对象,通过信访约谈等形式,告知相关事项和问题,要求其对信访举报等反映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在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 对警示诫勉对象,通过警示诫勉谈话、发警示诫勉通知书,或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意见书,提出要求,终止其错误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责令纠错对象,通过纠错训诫谈话、发责令纠错通知书,或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其危害,剖析错误根源,责令其限期纠正错误。
第二十三条 实施预警谈话(包括信访约谈、警示诫勉谈话、纠错训诫谈话),应事先告之,增强工作的严肃性;预警谈话一般由两人以上参加,其中一名为党组成员;预警谈话应做好记录,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签字后,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 预警工作台帐资料是建立预警防线的有效载体。预警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处置、跟踪监督,应建立一案一例的台帐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由县总工会党组留存备案。
第五节 监督整改
第二十五条 预警对象 ……(未完,全文共3255字,当前仅显示16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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