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
2、宣传教育不扎实
3、责任目标不明确
4、考核方法不科学
5、制度建设不健全
6、责任追究失之过宽
二、对策及纠正措施
(一)思想上要加强认识
(二)工作方法要对症下药
二是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
二是要抓好落实
(四)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五)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
浅谈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措施
近年来,我局纪委在县纪委、市局纪委和县局党委的领导下,狠抓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工作和
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县局各项公安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厅、市局纪委对纪委书记五个“亲历亲为”的要求,最近,笔者对我局各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
调研和分析,发现基层所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探讨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多数基层所队领导和广大党员民警能够按照县局党委和纪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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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少数党员民警在廉政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产生反腐倡廉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以至于抓反腐倡廉教育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一般是领导安排了才去应付交差,流于形式。
3、责任目标不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局每年都实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局党委书记、局长与个科室所队负责人签、科室所队负责人与本单位民警签、层层签订责任书。但所签责任条款内容过于笼统,责任不明确,基本上是上行下效,照抄照搬上级的相关规定,没有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没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所队,不同对象,不同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是内容空洞、责任模糊,一旦发现民警违规违纪情况,由于缺乏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使追究成为一句空话,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考核方法不科学。所签订的责任书中都规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有的实行半年或年度考核,有的实行季度考核,但考核基本流于形式,走个过场,甚至没有进行考核。制定的考核责任目标,也是抄转上级或兄弟单位的做法,脱离本单位实际;考核内容空洞,无法实际操作;有的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程序也存在着问题,具体操作时随意性较大,对考核对象难以做出精准的评判。
5、制度建设不健全。加强基层所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证。只有建立健全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各项
规章制度,靠制度去约束和管理党员民警,才能使党员民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但现在一些基层所队领导抓反腐倡廉工作仅限于上面讲什么,下面强调什么,忽略制度长效性建设,所定规章制度突出短期效应,把制度作为一种可应对上级检查的装饰,谈不上落实和执行监督。甚至对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一些工作往往因事务繁忙而丢到脑后,形成“两张皮”现象,缺乏完善健全的规范性制度建设。
6、责任追究失之过宽。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基层单位在反腐倡廉责任追究上失之过宽,处理不严。主要是因为:一是对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一些领导总认为查办案件是跟自己过不去,因而对查案采取消极态度,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普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抱着矛盾内部消化,问题自己解决的认识,存在“四怕”:一怕问题暴露了会影响单位形象;二怕前功尽弃,丢掉了荣誉;三怕挫伤了民警积极性;四怕影响了自己的前途。所以,出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过且过,能不处理就不处理。
二、对策及纠正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及纠正措施:
(一)思想上要加强认识。充分认识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建设与公安业务和其他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到搞好公安工作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责任制纳入全局的目标管理,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
总结。
(二)工作方法要对症下药。一是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 ……(未完,全文共3273字,当前仅显示16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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